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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吕四港 2×100万千瓦扩建项目直流系统及其附属设备-2024年 10月江苏大唐国际吕四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公告

大唐吕四港 2×100万千瓦扩建项目直流系统及其附属设备-2024年 10月江苏大唐国际吕四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大唐吕四港 2×100万千瓦扩建项目招标人为江苏大唐国际吕四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最终用户为(江苏大唐国际吕四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2:8。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直流系统及其附属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SHJS-202410WZ-02

2.2 建设地点:江苏省启东市大唐吕四港二期项目场地

2.3 建设规模:2000MW

2.4 建设工期:计划于 2024年 9月开工,2026年 9月投产

2.5 设备名称:直流系统及其附属设备

2.6 数量:机组主厂房及辅助厂房共 15套直流系统设备、机组主厂房及辅助厂房共 12组蓄电池设备、机组主厂房及辅助厂房共 8套 UPS系统设备

2.7 技术规格:

(1)主厂房 110V直流系统:充电装置额定电流 400A,充电装置额定电压130V,每台机组采用两电三充模式,在负荷集中地点设置直流分电屏;

(2)主厂房 220V直流系统:充电装置额定电流 400A,充电装置额定电压250V,每个主控单元采用两电三充模式;

(3)运煤 110V直流系统:充电装置额定电流 120A,充电装置额定电压 130V,采用两电两充模式;

(4)化水水工及厂前区 110V控制直流系统:充电装置额定电流 80A,充电装置额定电压 130V,采用两电两充模式;

(5)补给水泵房 110V控制直流系统:充电装置额定电流 30A,充电装置额定电压 130V,采用一电一充模式;

(6)循环水泵房 110V控制直流系统:充电装置额定电流 30A,充电装置额定电压 130V,采用一电一充模式;

(7)110V充电装置电压变化范围从 94V到 121V,220V充电装置电压变化范围从 192V到 248V;充电模块采用 N+2冗余配置,任一充电模块故障均不会影响其他单元的正常运行;各充电模块可以自动均流,均流系数大于 0.9;具有在线检测直流系统的对地绝缘状况,并自动检出故障回路,具有监测交直流混入功能,具有蓄电池内阻监测功能。

(8)主厂房 UPS系统及附属设备容量 120kVA;

(9)网络继保通信楼 UPS系统及附属设备容量 20kVA;

(10)化水及水工 UPS系统及附属设备容量 20kVA,需自带蓄电池,蓄电池容量按 0.5小时计算;

(11)运煤综合楼 UPS系统及附属设备容量 20kVA,需自带蓄电池,蓄电池容量按 0.5小时计算。

(12)蓄电池组应具有 1I10充放电曲线。蓄电池组应具有 2I10、3I10、(4I10)、(5I10)、(10I10)放电曲线。

(13)蓄电池内阻值:蓄电池组按 DL/T 637 8.23.1试验,内阻不宜超出表 9的规定,同组蓄电池内阻与平均值的偏差应不超过±10%。

(14)蓄电池组容量:蓄电池组按 DL/T 637 8.17条的规定方法试验,10h率容量应在第 1次循环不低于 0.95C10,第 3次循环应达到 1.0C10,但不应超过1.2C10。放电电流和放电终止电压应符合表 6的规定。

(15)开路电压:蓄电池组中各蓄电池(标称电压为 2V)的开路电压最大最小电压差值不得大于 0.02V。

(16)蓄电池连接条压降:蓄电池间的连接条电压降应不大于 7mV。

2.8 招标范围:2台机组主厂房及辅助厂房共 15套直流系统设备(包含但不限于):12台主厂房 110V直流充电柜、12台主厂房 110V直流进线及馈电柜、16台主厂房 110V直流分电柜、6台主厂房 220V直流充电柜、6台主厂房 220V直流进线及馈电柜、2台运煤 110V直流充电柜、4台运煤 110V直流进线及馈电柜、1台运煤 110V直流分电柜、2台化水水工及厂前区 110V直流充电柜、4台化水水工及厂前区 110V直流进线及馈电柜、1台补给水泵房 110V直流充电柜、2台补给水泵房 110V直流进线及馈电柜、1台循环水泵房 110V直流充电柜、2台循环水泵房 110V直流进线及馈电柜,包括所有屏柜配套的微机直流接地检测选线装置、馈线电源检测模块、熔断器、分流器、数显表、变送器、蓄电池在线监测装置及其附属回路等。

2台机组主厂房及辅助厂房共 12组蓄电池组设备(包含但不限于):单元机组 220V直流系统蓄电池 2组,单元机组 110V直流系统蓄电池 4组,运煤区域 110V直流系统蓄电池 2组,化水厂前区区域 110V直流系统蓄电池 2组,循环水泵房110V直流系统蓄电池 1组,补给水泵房 110V直流系统蓄电池 1组,蓄电池间接线板及相应连接配件,蓄电池支架及蓄电池柜柜体。2台机组主厂房及辅助厂房共 8套 UPS系统设备(包含但不限于):4套主厂房 UPS系统及附属设备、2套网络继保通信楼 UPS系统及附属设备、1套化水及水工 UPS系统及附属设备、1套运煤综合楼 UPS系统及附属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包括每套设备的主机柜、旁路柜、馈线柜、柜间电缆等。

2.9 交货地点:江苏省启东市大唐吕四港二期项目场地

2.10 交货期:网络继保通信楼 UPS设备需在合同签订,图纸确认后 1个月内具备供货条件;其他设备合同签订,图纸确认后 3个月内具备供货条件。具体供货时间提前 1个月通知

2.11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直流系统设备:具有国家认可的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设备有效型式试验报告(报告中充电模块额定电流高于或等于 20A,且额定电压高于或等于 220V)不间断电源系统(UPS)设备:投标人具有国家认可的权威检测机构出具有效型式试验报告(容量不低于 80kVA),并提供证明文件。

3.2.2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无

3.2.3 业绩要求:直流系统设备:(a)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近 5年(自 2019年 1月 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为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 4个国内单机容量 1000MW等级及以上发电机组(新建或扩建工程项目)主厂房直流系统及其附属设备业绩(单个合同须同时包含以上设备)。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供货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业绩必须包括该机组主机 220V直流系统,证明材料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相关内容页以及用户证明。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供货的材料)。(b)运行业绩:投标人须至少具有 3个国内单机容量 1000MW等级及以上发电机组(新建或扩建工程项目)主厂房直流系统及其附属设备的运行业绩(单个合同须同时包含以上设备),成功运行 2年以上未发生质量问题,且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并提供用户证明。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运行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业绩必须包括该机组主机 220V直流系统,证明材料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相关内容页以及用户证明。证明材料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相关内容页以及用户证明。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投运的材料)。不间断电源系统(UPS)设备: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 3年(自 2021年 1月 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为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4台套 600MW机组及以上项目容量的 UPS设备(80kVA)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供货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证明材料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相关内容页以及用户证明。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投运的材料)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3特别说明

3.3.1具备与本次招标项目同品类的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准入供应商资格的投标人,视为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的2.1.2 资格评审标准(如采用资格后审)已通过初步评审,但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的其他评审标准需满足本次招标文件要求;未具备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准入供应商资格的投标人,需满足本次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通过初步评审后,方可进入详细评审阶段。

3.3.2参与本次投标且未在准入白名单内的投标人若通过本次招标初步评审,可补充到相应品类白名单内,有效期与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准入供应商名单有效期保持一致。

3.3.3 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 10月 11日 9时至 2024年 10月 25日 17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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