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公司江苏大唐国际吕四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3号炉电除尘1、2电场电源改造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江苏公司江苏大唐国际吕四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3号炉电除尘 1、2电场电源改造招标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江苏公司江苏大唐国际吕四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3号炉电除尘 1、2电场电源改造招标项目招标人为江苏大唐国际吕四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最终用户为(江苏大唐国际吕四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商业贷款。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3号炉电除尘一、二电场电源)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招标编号:CWEME-SHJS-202505WZ-02
- 2.2 建设地点:江苏省启东市吕四港电厂西南侧扩建端
- 2.3 建设规模:2640MW
- 2.4 建设工期:合同签订后 30天
- 2.5 设备名称:干式电除尘高频电源
- 2.6 数量:16套
- 2.7 技术规格:临界微脉冲(脉动)电源
- 2.8 招标范围:2、3号炉电除尘 1、2电场 16台高频电源
- 2.9 交货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启东市秦潭村大唐吕四港电厂物资部库房
- 2.10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30天
- 2.11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通用资格条件
-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 3.1.3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 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 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 3.2 专用资格条件
- 3.2.1 资质等级要求:无
- 3.2.2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 2020年 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 1项煤电机组除尘器的临界微脉冲(脉动)电源设备供货业绩(包含安装调试),须提供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业绩合同扫描件,包含工程范围、合同签订时间、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2.5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代理商参加投标,须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制造商和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允许同时参与本标段的投标。
- 代理的制造商须同时满足 3.2.1和 3.2.2以及 3.2.3的要求。
- 3.3 特别说明
- 3.3.1 具备与本次招标项目同品类的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准入供应商资格的投标人,视为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的 2.1.2资格评审标准(如采用资格后审)已通过初步评审,但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的其他评审标准需满足本次招标文件要求;未具备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准入供应商资格的投标人,需满足本次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通过初步评审后,方可进入详细评审阶段。
- 3.3.2 参与本次投标且未在准入白名单内的投标人若通过本次招标初步评审,则可补充到相应品类白名单内,有效期与公示的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准入供应商名单有效期保持一致。
- 3.3.3 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