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环境公司)大唐(江苏)环保装备有限公司蜂窝式催化剂生产项目钛钨硅粉采购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环境公司)大唐(江苏)环保装备有限公司蜂窝式催化剂生产项目钛钨硅粉采购招标人为大唐(江苏)环保装备有限公司,最终用户为大唐(江苏)环保装备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环境公司)大唐(江苏)环保装备有限公司蜂窝式催化剂生产项目钛钨硅粉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202509NHTWGF-W001
2.2 建设地点:大唐(江苏)环保装备有限公司,淮安市盱眙县枫杨大道8 号2.3 建设规模:10000m³/年
2.4 建设工期: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 年12 月31 日。2.5 材料名称:钛钨硅粉
2.6 数 量:700 吨
2.7 技术规格:产品名称:蜂窝式催化剂用钛钨硅粉。
产品外观和形状:无味粉末。
产品技术指标应满足以下标准,标准要求见表1。
表1 主要成分及杂质的质量分数和物理性能指标
钛钨硅粉技术要求 | ||
项目 | 单位 | 指标 |
晶型结构 | / | 锐钛型 |
BET(比表面积检测) | m2/g | ≥40 |
孔容 | mL/g | ≥0.25 |
TiO(二氧化钛) | %(重量) | ≥82 |
V2O5(五氧化二钒) | %(重量) | 无要求 |
WO(三氧化钨) | %(重量) | ≥2.5 |
SiO2(二氧化硅) | %(重量) | ≤6 |
AlO(氧化铝) | %(重量) | ≤1.5 |
CaO(氧化钙) | %(重量) | ≤1.2 |
Fe2O(氧化铁) | ug/g | ≤2000、2000-4000、4000-8000 |
KO(氧化钾) | ug/g | ≤1500 |
Na(氧化钠) | ug/g | ≤1500 |
As2O3(三氧化二砷) | ug/g | ≤500 ug/g |
Z- SO4 | (硫酸 根)%(重 量) | ≤3 |
水分(105℃,2h) | % | ≤2 |
烧失重(1000℃,1h) | % | ≤5 |
D50(中位经/中值粒径) | μm | ≤5 |
D90(粒径值) | μm | ≤20 |
2.8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大唐(江苏)环保装备有限公司蜂窝式脱硝催化剂生产原材料钛钨硅粉采购,合同有效期至2026 年12 月31 日,预计采购数量700 吨。签订单价协议,结算金额根据实际供货量进行结算。
2.9 交货地点:江苏省淮安市盱眙县枫杨大道8 号。
2.10 交 货 期:本项目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止,投标人应保证按时保质保量交付产品,在接到招标人订单5 天内送货到现场。
2.11 其 他:预估采购量约700 吨,实际以项目需求量为准;生产高峰期,要求投标人具备向江苏装备公司月供货80 吨的能力。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无。
3.2.2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 3 年内(自 2022 年 9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为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任意连续12 个月供货总量不少于500 吨的再生粉料(钛钨粉、或钛钨硅粉、或粗钛粉、或钛钨钒粉、或高钛粉)的合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合同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证明材料需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生效页、合同签订时间页、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相关内容页。)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3 特别说明
3.3.1 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 年09 月02 日至2025 年09 月16 日17 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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