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分公司)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所属企业燃煤机组 C级检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所属企业燃煤机组 C级检修)已由(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100%,招标人为(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202503LNFGS-S001
2.2 项目名称: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所属企业燃煤机组 C级检修
2.3 建设地点:辽宁大唐国际葫芦岛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辽宁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锦州热电分公司、辽宁大唐国际沈东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4 建设规模:葫芦岛热电公司 2号机组 350MW;锦州热电分公司 2号机组300MW;沈东热电公司 2号机组 350MW。
2.5 计划工期:葫芦岛热电公司 2号机组:计划停机时间为 2025年 4月 5日至 4月 22日,总工期 18天。锦州热电分公司 2号机组:计划停机时间为 2025年 4月 23日至 5月 14日,总工期 22天,其中汽轮机低压缸揭缸检修工期为 10天。沈东热电公司 2号机组:计划停机时间为 2025年 5月 10日至 5月 28日,总工期 19天。
2.6 招标范围:葫芦岛热电公司 2号机组 C级检修汽机、锅炉专业检修;保温拆除、恢复;炉内检修升降平台及机、炉脚手架搭拆工作,保温材料及保温外护板在检修作业过程中要实现重复利用(投标人拆装过程中,注意成品保护,如恶意损坏,要求投标人更换,本项招标人不再提供费用)。锦州热电分公司 2号机组 C级检修汽机、锅炉、热工、继保、脱硫专业检修;保温拆除、恢复;脚手架、炉内检修升降平台搭设、拆除工作,其中热工、继保专业为电缆敷设工作,保温材料及保温外护板由招标方提供。沈东热电公司 2号机组 C级检修汽机(包含汽轮机轴瓦检修工作和阀门研磨检修工作)、锅炉、热工、电气专业检修和高温取样间高温截止阀更换;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保温拆装与恢复、焊口打磨不在本次招标范围之内。
2.7其他说明
2.7.1本项目采用打捆招标,统招分签。即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统一打捆招标,中标单位分别与辽宁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锦州热电分公司、辽宁大唐国际沈东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辽宁大唐国际葫芦岛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分别签订合同。
2.7.2本次招标工期为计划工期,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需求企业检修时间不确定性,应具备 2家需求公司同时检修能力。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企业业绩要求:近 5 年(合同签订日期 2020年 1月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 2个及以上单机 300MW及以上机组容量的检修合同业绩(合同内容须包含汽机和锅炉检修内容)。注:(1)投标人业绩中若单独提供 1项包含汽机检修项目业绩和 1项包含锅炉检修业绩视为 1项合格业绩,业绩的检修范围缺少汽机和锅炉检修内容视为无效业绩。(2)1个合同内无论包含多少台机组检修均视为 1个业绩。
3.2.3 人员资质要求:须提供 2名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本工程实施阶段不得兼任其它工程项目经理。
3.2.4 人员业绩要求:2名项目经理分别需具有 1个及以上单机 300MW及以上机组容量的检修合同项目经理业绩(合同内容须包含汽机和锅炉检修内容)。注:(1)投标人业绩中若单独提供 1项包含汽机检修项目业绩和 1项包含锅炉检修业绩视为 1项合格业绩,业绩的检修范围缺少汽机和锅炉检修内容视为无效业绩。(2)1个合同内无论包含多少台机组检修均视为 1个业绩。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1)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2)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如合同中未体现项目经理姓名,还须同时提供体现项目经理姓名的其他业绩证明材料。(3)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满足建办市〔2021〕4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4)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3.3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4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5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6 如发现拟派任项目经理在本工程实施阶段兼任其它工程项目经理,评标委员会将启动澄清程序,投标人应按澄清要求提供经建设单位同意的项目经理变更说明或在建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3.3.7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示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3.8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 02月 25日至 2025年 03月 07日 17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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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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