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京津冀区域企业 2025-2027 年氢氧化钠长协采购项目(冀南区域)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京津冀区域企业 2025-2027年氢氧化钠长协采购项目(冀南区域)项目招标人为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最终用户为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京津冀区域所属企业,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京津冀区域企业 2025-2027年氢氧化钠长协采购项目(冀南区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202503DTGJ-W3014
2.2 建设地点:各需求单位所在地点
2.3 建设规模:3250吨
2.4 建设工期:合同期限自 2025年 6月 1日至 2027年 5月 31日。
2.5 材料名称:高纯度氢氧化钠 HL-II优等品 NaOH≥32%,高纯液体氢氧化钠|HL-II优等品 NaOH≥45%。
2.6 数 量:高纯液体氢氧化钠 HL-II优等品 NaOH≥32%,合同期内预估量2550吨;高纯液体氢氧化钠|HL-II优等品 NaOH≥45%,合同期内预估量 700吨;合计总预估量 3250吨,(具体用量由最终用户下单确定),执行周期 2年。本次采购由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确定一名中标人,设有调价机制,最终需求单位以实际供货量按单价据实结算。招标人不做最低和最高使用量承诺。
2.7 技术规格: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2.8 招标范围:本次采购高纯度氢氧化钠 HL-II优等品 NaOH≥32%,预估量2550吨,共涉及冀南区域(保定热电、清苑)2家需求单位;高纯液体氢氧化钠|HL-II优等品 NaOH≥45%,预估量 700吨;共涉及冀南区域(马头)1家需求单位,具体用量由最终用户下单确定,执行期限为 2年。2.9 交货地点:实际需求单位地址以电子超市订单中的收货地址为准,并负责免费卸货。
2.10 交货期:电子超市订单下达后 10日内完成供货。
2.11 其 他:本项目通过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电子超市进行上架销售。服务费为实际结算金额 3.5%,同时不再收取代理采购服务费和平台交易服务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2.2本次投标接受制造商和经销商投标。经销商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氢氧化钠生产厂家的有效授权书,制造商与被该制造商授权经销商不得同时参与本次投标。
3.2.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商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4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运输采取租赁形式的须提供有效的运输租赁合同和运输公司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2.5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3年(自 2022年 3月 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为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 2项及以上氢氧化钠销售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供货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证明材料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相关的相关内容页)。
3.2.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特别说明
3.3.1具备与本次招标项目同品类的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准入供应商资格的投标人,视为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的 2.1.2 资格评审标准(如采用资格后审)已通过初步评审,但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的其他评审标准需满足本次招标文件要求;未具备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准入供应商资格的投标人,需满足本次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通过初步评审后,方可进入详细评审阶段。
3.3.2参与本次投标且未在准入白名单内的投标人若通过本次招标初步评审,则补充到相应品类白名单内,有效期与(日期)公示的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准入供应商名单有效期保持一致。
3.3.3 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 03月 04日至 2025年 03月 18日 17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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