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电投银川热电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产保险投保项目招标已批准,招标人为宁夏电投银川热电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西安有限公司受宁夏电投银川热电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宁夏电投银川热电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产保险投保项目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宁夏电投银川热电有限公司(银川热电)成立于 2006 年,是由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控股,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有限责任公司,是首府银川市和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重要的基础设施项目。热电联产装机容量 110 万千瓦时
(一期 2*200MW、二期 2*350MW),供热面积达到 3771 万平方米,辐射银川市金凤区、西夏区两个行政区域,占银川市总供热面积的 30%
2.2 计划工期:自 2025 年 01 月 01 日零时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二十四时止。
2.3 招标编号:CWEME24-NT12-FW02
2.4 招标范围:
2.4.1 财产一切险:拟投保固定资产:RMB 3,232,086,061.46 元 该数据仅用于本次招标供投标人测算,投保金额以保单金额为准。
2.4.2 机器损坏险:4 台机组拟投保固定资产:RMB 3,011,084,932.26 元
该数据仅用于本次招标供投标人测算,投保金额以保单金额为准。
2.4.3 财产一切险扩展条款:
(1) 锅炉、压力容器损失条款
(2) 临时移动条款
(3) 专业费用条款(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RMB200 万元)
(4) 残余物及污染清除费用条款(总保额的 5%)
(5) 自动恢复保险金额条款
(6) 自动升值条款(20%)
(7) 时间调整条款
(8) 重置价值条款
(9) 错误或遗漏条款
(10) 预付赔款条款(50%)
(11) 特别费用条款(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人民币 150 万元)
(12) 抢险施救条款
(13) 取费标准条款
(14) “污闪”和“导线舞动”条款
(15) 地震扩展条款
(16) 第三者责任条款
2.4.4 机器损坏险扩展条款:
(1) 自动恢复保险金额条款;
(2) 残余物及污染清除费用条款(总保额的 5%);
(3) 自动升值条款(20%)
(4) 重置价值条款
(5) 错误或遗漏条款
(6) 专业费用条款(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RMB200 万元)
(7) 预付赔款条款(50%)
(8) 特别费用条款(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人民币 150 万元)
(9) 抢险施救条款
(10) 取费标准条款
(11) 保单制作人条款
(12) 传送带、链条扩展条款
2.5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允许经营保险经纪业务或财产保险业务(提供许可证复印件 )的保险公司;
3.3 投标人为分公司的需具有总公司授权;
3.4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招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1 月 13日至 2024 年 11 月 21 日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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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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