钻机分公司涂装业务外包服务框架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ZY26-XA202-FW014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招标项目钻机分公司涂装业务外包服务框架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宝鸡石油机械有限责任公司钻机分公司,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宝鸡石油机械有限责任公司钻机分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根据《宝鸡石油机械有限责任公司采购管理办法》《宝鸡石油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管理办法》,依据采购需求预测计划(编号BOMCOJ(ZC)22-CB456-2025-11(A)),对2025年至2027年钻机分公司涂装业务外包服务进行框架采购。
根据钻机分公司生产需求,由于涂装车间现有作业人员紧缺,部分涂装设施无法充分使用,且当前生产节奏进一步加快,涂装工序对钻机整体生产进度带来较大影响。为进一步提升涂装车间产能,缩减外协业务量,现需一家涂装业务外包服务商完成结构件涂装工序,油漆、辅材等由业务外包服务商采购,外包作业人员由业务外包服务商管理,钻机分公司仅对业务外包产品质量、工期进行监管。服务期限两年,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服务商及结算单价。
本项目为框架招标,招标人不承诺在协议有效期内必然发生具体业务,亦不保证任何最低业务量。实际发生的业务量、交易标的及结算金额,以双方根据实际订单为准,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发生量及协议约定的价格标准计算。
2.2招标范围为:2025年至2027年钻机分公司涂装业务外包服务。项目预算: 800万元。
招标明细及最高限价:
| 序号 |
业务外包项目类别 |
单价(元/吨) |
| 1 |
打砂油漆(底、中、面)结构件T≥5吨 |
1130.6 |
| 2 |
打砂油漆(底、中、面)结构件1吨≤T<5吨 |
1444.65 |
| 3 |
打砂油漆(底、中、面)结构件T<1吨 |
2117.63 |
| 4 |
打砂、油底漆类(以整改用料及吨位较小结构件为主) |
1283.14 |
| 5 |
打砂 |
233.3 |
| 6 |
清洗补漆包装工序(井场退出后中、面漆) |
197.41 |
上述费用均为含13%增值税价格,含服务商的人工费(含打砂工、油漆工、天车工、搬运工及其他辅助岗位)、管理费、油漆费、耗材等全部费用。
报价根据最高限价进行统一百分比下浮,投标文件中只填报下浮的百分比;中标价按最高限价x(1-下浮的百分比)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报价对应的中标价应为含13%增值税、服务费的价格,不接受附加条件的报价)。
货款结算方式:由项目单位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进行结算,中标人凭13%增埴税专用发票、结算确认单、标的物报检单及产品交付清单挂账;项目单位一年内陆续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结算90%货款;质保期满后无质量异议,三个月内结算10%的质量保证金。
2.3服务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
2.4服务地址:宝鸡石油机械有限责任公司钻机分公司涂装工区。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选取1家服务商。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3.2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一个月前)涂装业务外包服务业绩(需同时提供合同、发票)。
3.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或“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财务审计报告内容须包括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报告应加盖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单位公章,并由两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财务审计报告相关信息可通过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或其手机应用程序查询,包括报告报备情况、赋码信息及财务报表关键指标等。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新成立单位(如成立于2024年但距2025年审计周期不足整年,或成立于2025年1月1日之后)等无法提供本单位完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应提交加盖公章的最新财务报表或近三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同时,投标人须满足以下状态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未被宣告破产,且不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4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点击信息公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https://zxgk.court.gov.cn);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④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招标人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3.5人员资格:服务商有满足本项目需求的服务人员,其中天车工(起重机司机Q2)不少于2人、搬运工(起重机指挥Q1)必须持有特种作业证(有效期内)不少于2人,油漆工需经专业培训机构培训后持证上岗且人数不少于4人。(提供身份证、证书原件扫描件、商业保险(雇主责任险)缴纳证明,每位人员的保额应大于80万,保险有效期包含2025年1月至12月。证书须与保险被缴纳人对应,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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