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陕豫分公司2026年成品油公路运输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WDC-WB-2025-ZBZX-FR-00598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陕豫分公司2026年成品油公路运输服务项目,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陕豫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成本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级别: 三类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陕豫分公司2026年成品油公路运输服务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简要介绍招标项目情况:本项目为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陕豫分公司2026年成品油公路运输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陕豫分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服务内容: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陕豫分公司(以下简称陕豫分公司)主要提供专业化运输配送服务的企业。为了切实做好运输保供工作,除自有运力以外,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一批符合条件的成品油公路运输服务商作为补充运力。
招标范围:国内符合条件的运输物流企业,为陕豫分公司提供国内各炼厂、油库、加油站之间成品油公路运输服务,运输货物为成品油。配送总量预计标段一:2.9万吨;标段二:5万吨;标段三:2.8万吨。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
| 标段 |
承运介质 |
服务区域 |
估算金额 (万元) |
拟定中标人数量 |
| 标段一 |
成品油 |
陕西片区 |
250 |
2 |
| 标段二 |
成品油 |
河南片区 |
300 |
1 |
| 标段三 |
成品油 |
陕西、河南片区 |
200 |
2 |
其他说明事项:服务期间以实际承运数量为准,招标人不承诺、不保证最低工作量,特殊时期中标人需按照招标人要求进行陕西省、河南省跨省“调峰”运力保障。标段一、三合同签订人: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标段二合同签订人: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具体情况见编号为 GWDC-WB-2025-ZBZX-FR-00598的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危险货物运输(三类)资质,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扫描件。
(二)业绩要求
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30日前实施过不少于2项成品油公路运输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包括4个:封面页/首页、工作内容、合同金额及签字盖章页)、结算发票扫描件(发票开具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30日历日(含30日)),每份发票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截图”,若提供的发票或与查询到的发票不一致、模糊不清或不是成品油公路运输业绩的不予认定,以发票时间为准。
(三)法律要求
1.法人或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
2.事业单位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授权委托书。要求授权事项准确、授权时间明确、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四)信誉要求
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站(www.gsxt.gov.cn)查询截图。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截图。
3.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
4.开标当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投标人失信积分未达到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已过惩戒期的除外,以*查询结果为准。
1.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单独的书面承诺。
2.出具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主要内容页(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页、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资质复印件)。截至投标截止日,若公司新成立不足1年的,则出具加盖企业公章的(2025年10月份)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扫描件。
运输服务人员需与服务车辆相匹配,一车配备一名驾驶员和一名押运员。分别提供拟服务本项目的驾驶员和押运人员清单及对应的有效身份证、驾驶员驾驶证、危险货物运输人员从业资格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人员)扫描件。
(七)设备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服务本项目的自有运输车辆,合同期内未超过规定使用年限。其中:标段一:数量不少于30台(重型半挂牵引车和半挂车合并计算为1辆,核定载质量不低于30吨/车);标段二:数量不少于30台(重型半挂牵引车和半挂车合并计算为1辆,核定载质量不低于30吨/车;其中3轴或者4轴16吨-18吨的专用运输罐车(单车)数量不少于10台);标段三:数量不少于30台(重型半挂牵引车和半挂车合并计算为1辆,核定载质量不低于30吨/车)。
运输服务车辆归属投标人自有,提供服务本项目的车辆清单,内容包括车牌号、车辆类型、购置日期,相关证件需提供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车头、车挂)、车辆登记证、车辆年检合格证明、罐体检测合格证或者检测报告(装运介质涵盖本项目运输介质)以上证件均需要提供扫描件,相关证件内容与车辆明细表中车辆相符。且车辆必须安装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的卫星定位跟踪系统(提供安装证明材料)。
(八)技术要求
投标人须按照《六.服务标准及要求》提供承诺,完全满足招标人服务标准及要求,格式自拟,加盖企业公章。
(九)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集中招标项目投标。
(十)其他要求
1.投标人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中与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管理人员存在三代以内近亲属关系的不得参加投标,提供书面承诺。
2.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未发生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泄露事故、造成大气、水体、土壤环境污染等事故,本年度无责任亡人事故,提供交管部门或保险公司出具的事故情况证明,或提供书面承诺。
3.投标人须单独书面承诺所有服务车辆须无偿给招标人开放卫星定位监控系统的数据接口,并确保传输数据与属地政府主管部门数据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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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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