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港石化公司老化油处理服务(2026年)招标公告
中国石油物资天津有限公司受中国石油大港石化公司委托,就大港石化公司老化油处理服务(2026年)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石化分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在公司厂区指定区域内对老化油进行分离,主要包含电脱盐单元、污水场、油品储罐清理产生的老化油,全年总量预估2.5万吨。处理之后的污水和污油按照大港石化公司污水处理场进水指标和污油回收标准执行,处理过程中所需添加的药剂和公用介质由投标人负责。
2.2招标范围:
从老化油接收到分离后的回收油、污水和渣达到要求,处理过程中所需添加的药剂和公用介质由投标人负责。
2.3服务地点:大港石化公司厂区。
2.4服务期限:2026年01月01日-2026年12月31日。
2.5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处理全过程不造成环境污染,分离后产生的可回收污油、排放污水和固渣全部交由大港石化公司进一步处置,并符合以下技术指标:
回收污油:含水率≤0.5%;灰分<0.2%
污水:石油类≤300mg/l、COD≤1000mg/l 、PH:6-9、硫化物≤20mg/l、氨氮≤150mg/l;
固渣:含水率≤85%、含油率≤10%。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未进入清算程序,或未被宣告破产,或其他未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提供承诺书)
凡隐瞒上述情况参与投标的企业,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投标人应提供2023-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文字说明)。投标人成立日期晚于上述时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
由于老化油的特殊性和年产生量,投标人应具有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一项的已完成的类似老化油分离服务单项业绩,每项业绩金额不低于600万元。(提供合同及发票复印件,业绩金额以发票金额为准)。
3.4 信誉要求:
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站截图);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截图);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承诺书);
(4)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服务商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以评标当天查询为准)
(5)未被纳入中石油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以评标当天查询为准)
3.5 人员要求:
3.5.1项目负责人1人,应具有2年及以上类似(老化油分离服务)业务工作经验。
3.5.2项目技术人员3人,应具有2年及以上类似(老化油分离服务)业务工作经验。
3.5.3项目操作员12人,应具有1年以上类似(老化油分离服务)业务操作经验,身心健康者(承诺中标后提供体检报告)。
以上人员提供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工作经历证明或工作履历证明。
3.6其它要求:
投标人自有运输单位或委托的运输单位符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要求,全部运输车辆达到国Ⅴ排放标准及以上。(提供承诺书,并写明自有或委托)
3.7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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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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