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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天然气事业部2025-2027年度地面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重庆天然气事业部2025-2027年度地面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项目编号:ZY24-SH10-FW1849/ZB-CQSYB-2025-018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天然气事业部2025-2027年度地面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浙江油田分公司重庆天然气事业部,建设资金来自成本(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背景概况:

随着重庆天然气事业部产能建设的持续推进,各类检维修、工艺改造、场地治理及零星工程施工的需求持续增长。为切实保障工程质量与效率,提升工程设计的科学性及合理性,确保零星工程项目的有序开展,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本次地面工程勘察设计服务商。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已具备招标条件。

2.2 服务内容:根据招标人要求开展重庆天然气事业部所辖区块内管线及场站内外工艺流程改造、平台零散气销售地面工艺施工、平台增压配套地面工艺施工、平台管线防腐、装置检修、零星维修施工、场地治理等勘察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根据批复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方案及优化(包括价格估算及说明书);岩土勘察(初步勘察、详勘);工程测量;施工图设计(含CAD版);其他招标人委托的与勘察设计相关的服务。具体以招标人书面委托书为准。

注:本项目不包含单项勘察设计服务费用达到100万元及以上的依法招标项目。

2.3 服务地点:重庆天然气事业部管辖区域内。

2.4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2.5 项目进度要求:按照招标人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勘察设计相关工作。

2.6 质量要求:投标人要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和相关资源,按国家、行业、地方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及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标准规范完成各项勘察设计工作任务。初步设计质量与深度达到《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要求,并做好工程建设、运行及后期结算等相关配合工作。

2.7 招标范围为:重庆天然气事业部2025-2027年度地面工程勘察设计,单项勘察设计服务费用达到100万元及以上的依法招标项目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服务范围主要包括重庆天然气事业部所辖区块内管线及场站内外工艺流程改造、平台零散气销售地面工艺施工、平台增压配套地面工艺施工、平台管线防腐、装置检修、零星维修施工、场地治理等勘察设计。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3.1.2 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压力管道设计GC1级或以上);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和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须同时具备);

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气田地面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3.1.3 投标人应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专业分类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http://125.32.26.40:8300/)查询结果为准。

3.2 财务要求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扫描件或复印件(如分公司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分公司视同提供);投标人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的财务状况表。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1月1日-投标截止日),具有油气田地面工程设计或检维修改造设计服务项目业绩。须提供有效的业绩合同和项目验收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业绩统计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 信誉要求

3.4.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4.3 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3.4.4 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4.5 开标当日投标人未被纳入集团公司级或招标人本企业级“三商”黑名单(以*公示信息为准)

3.5 人员要求

3.5.1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项目负责1人;电气专业1人;土建专业1人;经济专业1人;辅助人员不少于2人。须提供人员清单、身份证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3.5.2 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油气田地面工程设计或检维修改造设计服务项目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的扫描件或复印件;业绩合同须能体现人员名称,若未体现,还需提供项目业主单位出具并盖章的证明材料;业绩统计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3 拟投入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电气、土建、经济专业)须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须提供职称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3.5.4 拟投入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电气、土建、经济专业)须为投标人自有员工。须提供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证明材料应是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清单或证明,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

3.6 其他要求

3.6.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6.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6.3 投标人须承诺在中标后及时配合招标人办理浙江油田分公司市场准入和HSE准入,并按照招标人及其上级主管单位要求及时取得有效资质和准入,否则招标人将不予签订合同,投标人也不得实际发生项目履行行为,同时招标人将按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重新选择中标人。(已办理准入的无需承诺)。

3.6.4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

如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照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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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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