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油田泽普柯克亚蒸发池底泥清运处置服务
招标编号:ZY25-XJT31-FW043-00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自 成本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塔里木油田泽普采油气管理区柯克亚蒸发池底泥自投运以来未进行清理处置,为加快蒸发池底泥治理进展,拟对蒸发池底泥清运处置工作进行招标。
2.2招标范围:完成柯克亚蒸发池底泥清理、运输、接收、处置。主要工作内容:(1)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含油污泥的清理、运输工作。(2)含油污泥的达标处理。(3)达标处理后还原土的检测。(4)组织还原土利用。(5)达标处理后(如有)液体产物(废水、废液等)的监测及处置利用。处置方式需采用治理效果更好的加热处理工艺并得到地方环保监管部门的认可,将含油污泥拉运至处理地点进行处置。涉及项目征地、环评和环保竣工验收等合规工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甲方只负责提供待处理的废物。具体工作量以合同期限内甲方通知为准。(注:招标人不对该工作量进行承诺)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4服务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泽普采油气管理区柯克亚油气运维中心。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资料提供形式: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 投标人须具备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颁发,包含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 (071-001-08)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须具备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颁发的《排污许可证》。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的扫描件。
3.2人员要求:
每个环保处理站应至少配备1名技术人员,具有1年以上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历。
资料提供形式:
(1)提供人员清单(含人员姓名、岗位等信息)并提供对应人员的工作履历;
(2)提供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连续3个月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的保险证明,至少包含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并加盖社保公章或公共资源网查询的截图和网址。
3.3业绩要求:合同签订时间在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含油污泥或油基泥浆的处理业绩至少1项。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对应业绩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承载金额页、签字盖章页、服务主要内容);(2)提供对应业绩发票或结算单。
3.4设备(装备)要求:投标人至少拥有一座具备持续处置能力的环保处理站,站内安装监控视频设备。
资料提供形式:
(1)环保处理站具备排污许可证、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提供有效的排污许可证和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扫描件);
(2)提供环保处理站监控画面照片、危险废物警告标志及标签设置情况现场照片;
(3)提供设备运转记录或试运记录及设备照片。
3.5财务要求:无。
3.6 QHSE要求:
(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2)投标人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
(3)投标人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
(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 QHSE 承诺书》作出承诺。
3.7禁止情形:/
3.8企业信誉:/
3.9联合体要求:不接受。
3.10报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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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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