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公司)大唐滨海南区 H4-1#海上风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前期相关专题报告编制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江苏公司)大唐滨海南区 H4-1#海上风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前期相关专题报告编制服务已由江苏省发改委《关于印发江苏省新一轮海上风电项目配置结果的通知》(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发改能源发〔2025〕9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唐宝应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大唐宝应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202504JSBH-F0012.2 项目名称:(江苏公司)大唐滨海南区 H4-1#海上风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前期相关专题报告编制服务
2.3 建设地点: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
2.4 建设规模:200MW。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7年 12月 31日
2.6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专题:完成社会稳定风险分析专题及评估、项目核准申请报告、陆域设施规划选址论证、集约节约用地专题、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及用海预审批复、风资源观测及评估(一个完整年测风)、波浪潮位潮流周年定点观测、两季大范围全潮水文观测(春秋或冬夏)、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及评审、海底电缆穿越生态红线区影响专题报告(生态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论证报告)、海上风电场通航安全影响分析及论证(含交通流分析、通航安全保障方案、海底电缆路由选址通航安全分析专题)、海底电缆桌面路由调查研究专题、两季海洋环境和渔业影响外业调查、鸟类现状调查及评价专题(连续四季)、两季噪声和电磁辐射调查与评价专题、海域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陆域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保护区多样性影响专题、海洋数值模拟预测研究专题报告、水土保持方案专题、地震安全性评价专题、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调整专题、海缆穿堤防洪评估专题、生态修复专题、泥沙与海床稳定专题报告(岸滩演变分析专题)、接入系统设计专题及批复、海域地形测量、陆域地形测量、海域地质勘察、陆域地质勘察、工程军事影响评估专题、无功补偿专题报告、过电压保护专题、电能质量评估专题、次同步/超同步振荡分析报告、最大风速专题、地质灾害评估专题、压覆矿产资源调查评估专题、安全预评价专题报告、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专题报告、湿地影响论证(湿地占补专题)、陆域设施用林(用草)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用林(用草)报批专题(根据陆上选址情况)、文物保护调查(根据陆上选址情况)、海底电缆桌面路由勘测专题、安稳专题,通航条件影响论证等核准及开工所需的全部专题报告。所有专题需根据主管部门等要求及行业规范编制相关报告,各项报告的广度和深度要求满足国家、行业、招标人相关报告编制标准和深度要求,满足国家、行业制定或颁发的有关最新标准、规程及规范的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发展改革部门或其它主管部门的审批要求。通过甲方和国家权威技术归口单位的审查,取得相关职能部门项目海上风电场主体工程核准批复、项目开工准备阶段所需专题的批复意见。须办理并取得相关主管机构组织的批复/备案文件。以上专题编审进度需满足 2025年 6月 30日取得江苏省核准批复,2025年 12月开工建设的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3.2.2 企业业绩要求:提供近 5年至少 2个已完成的 200MW及以上海上风电工程可研阶段业绩。
3.2.3 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总工程师)须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勘察设计类注册工程师。
3.2.4 人员业绩要求:提供至少 1个已完成的海上风电工程可研业绩的项目负责人(设计总工程师)业绩。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可研阶段业绩:为可研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主要内容页)、用户证明。
(2)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总工程师)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成果文件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3)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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