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运公司汽车起重机集中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BZL-FW2025-ZB023
1、招标条件
本特运公司汽车起重机集中租赁项目招标人为廊坊中油管道特种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现有吊车设备在数量上已难以满足多项目同步作业的需求,部分设备因使用年限较长,性能出现不同程度下降,在应对重型、高精度吊装任务时存在一定局限性,可能影响作业效率与质量。为确保吊装业务的顺利推进,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保障各重点项目按计划高效实施,现申请启动运输服务定商定价招标工作。
招标范围:
根据项目预计需求,本次招标汽车起重机(50t/4台、100t/1台),需配备操作手。
服务期限:自合同订立生效之日起三年;
其 他:详见招标文件。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无法律纠纷承诺:投标人需承诺与招标人在过往合作或业务往来中,从未发生任何法律诉讼、仲裁或其他争议纠纷。投标时需提供近三年与其他合作方无重大法律纠纷的声明函,如有隐瞒或虚假陈述,一经查实将取消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3.3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公司,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的租赁商、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应提供有效期内的制造厂商的授权证明。
3.4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须提供制造商的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5 投标人是制造商的,须提供制造商的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6 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2~2024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须由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必须含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
3.7 纳税及发票开具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并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8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投标人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人资格。
3.9 其它要求:
3.9.1 投标人应承诺所提供的设备符合国家和项目所在地区安全、节能和环保的相关管理规定。
3.9.2 投标人应拥有满足招标要求的50T汽车起重机不少于8台,100T汽车起重机不少于2台,均须出厂合格证或其他证明材料。
3.9.3 投标人需承诺车辆注册登记日期不超过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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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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