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综合开发中心车辆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WDC-WB-2025-ZBZX-FR-0062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综合开发中心车辆租赁项目,招标人为广东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分公司自筹资金,项目级别:三类。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综合开发中心车辆租赁项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简要介绍招标项目情况: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分公司)提供乘用车租赁服务项目。车辆总数共计66辆。
服务内容:综合开发中心车辆租赁服务。
服务地点:广东省
服务期限:标段一、二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30个月。
标段三、四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40个月。
标段五、六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2个月。
预估工作量:服务期间以实际需求及用车数量为准,招标人不承诺、不保证最低工作量。
预估金额:含税 13688878.5 元。
标段一:2949210元/30个月(含税)
标段二:1480040.1元/30个月(含税)
标段三:2118006元/40个月(含税)
标段四:6357780元/40个月(含税)
标段五:524383.2元/年(含税)
标段六:259459.2元/年(含税)。
招标范围:符合条件的租赁服务公司为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提供租赁车辆,车数为66台,车辆配置详见参考设备配置标准。
标段划分和各标段估算金额:
是否划分标段:划分6个标段每个标段可兼投兼得,但每个标段投标车辆不得重复使用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具体情况见编号为 GWDC-WB-2025-ZBZX-FR-00622 的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行业许可证及相关资质
1.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扫描件。
2.资质要求:标段一至标段六具备有效的《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范围包含本项目所招标的服务内容,提供扫描件。
(二)财务状况
1.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提供承诺;
2.出具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主要内容页(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页、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资质复印件)截至投标截止日,若确无审计报告或公司新成立不足1年的,则出具加盖企业公章的(2025年11月份)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扫描件。
(三)相关业绩
标段一至标段六要求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1项乘用车租赁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包括4个:封面页/首页、工作内容、合同金额及签字盖章页)、结算发票扫描件,模糊不清或不是相关业绩的不予认定,有效业绩以结算发票开票日期为准。
(四)信誉要求
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站(www.gsxt.gov.cn)查询截图。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截图。
3.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
4.开标当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投标人失信积分未达到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已过惩戒期的除外,以*查询结果为准。
(五)分包
分包要求:不允许分包。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见附件《工程服务相关承诺模板》格式一。
(六)联合体要求
联合体要求:不接受。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见附件《工程服务相关承诺模板》格式二。
1.提供符合服务要求的自有车辆,提供服务车辆清单(内容包括车牌号、车辆型号、购置日期)及车辆行驶证、机动车辆登记簿等相关证明。
2.投标人需承诺提供的车辆必须符合国家公告(类别)用车标准、行业标准,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车况良好;承诺提供的车辆必须有合法的手续,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利或权利瑕疵;承诺车辆无未处理的违法及其他法律纠纷。此三项内容均需提供书面承诺。
3.建议车型及车辆年限、数量、车辆牌照要求:
标段1:车辆16台:5年内SUV1台(参考车型为传祺GS8 2022款双擎系列2.0TM混动 四驱 旗舰(7座)1台);5年内商务车15台(参考车型传祺M8 2023款领秀系列 390T AT 旗舰版15台)。拟提供的车辆均为粤A牌照。
标段2:车辆8台:3年内商务车7台(参考车型为传祺M8 2023款领秀系列 390T AT 旗舰版7台);5年内SUV1台(参考车型传祺GS82022款全新第二代GS8双擎四驱 旗舰(7座)1台)。
标段3:车辆9台:3年内B级车3台(参考车型为帕萨特 2024款 280TSI 星空精英版);3年内商务车4台(参考车型为传祺M8 2023款新大师 燃油 400T AT 旗舰版4台);3年内SUV2台(参考车型传祺GS8 2024款全新第二代GS8双擎四驱 尊贵(7座)2台)。拟提供的车辆均为粤A牌照。
标段4:车辆26台:3年内SUV16台(参考车型为传祺GS8 2024款全新第二代GS8双擎四驱 尊贵(7座)16台;3年内商务车7台(参考车型传祺M8 2023款新大师 燃油 400T AT 旗舰版7台);2年内B级车3台(参考车型为帕萨特 2024款 280TSI 星空精英版)。拟提供的车辆至少一台SUV车型为粤B牌照。
标段5:车辆5台:5年内商务车3台(参考车型为上汽通用别克2023款 GL8ES陆尊豪华版2.0T(7座));5年内B级车2台(参考车型为上汽大众2023款 帕萨特330TSI星空精英版(5座))。拟提供的车辆均为粤A牌照。
标段6:车辆2台:5年内商务车2台(参考车型为上汽通用别克2023款 GL8ES陆尊豪华版2.0T(7座))。拟提供的车辆均为粤A牌照。
本项目中所建议的车辆品牌、型号、颜色仅作为参考,投标人可提供其他满足项目需求的同等及以上车型及配置的车辆。但提供的车辆年限、数量以及车辆牌照必须满足上述要求。每个标段可兼投兼得,但每个标段投标车辆不得重复使用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2.承诺在服务期限开始前3个工作日内,将车辆送达招标人指定地,提供书面承诺。
3.招标方可根据上游业务实施情况随时退租服务租赁车辆以及终止合同,提供书面承诺。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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