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石化公司重点装置能效提升技术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6-XA602-FW07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庆石化公司重点装置能效提升技术服务已由长庆石化分公司批准,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庆石化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庆石化公司重点装置能效提升技术服务
2.2项目概况: 通过流程模拟技术和专业化用能分析诊断,系统性研究重点装置能效提升技术方案。预计金额240万元。
2.3招标范围:基于长庆石化2025年生产情况和工艺数据,通过流程模拟技术和专业化用能分析诊断,系统性研究重点装置能效提升技术方案。
2.3.1工作范围
重点装置如下表。
| 装置 |
|
| 1 |
常减压 |
| 2 |
催化裂化 |
| 3 |
加氢裂化 |
| 4 |
连续重整 |
| 5 |
汽油加氢 |
| 6 |
柴油加氢 |
| 7 |
航煤加氢 |
| 8 |
溶剂脱沥青 |
| 9 |
气体分馏 |
| 10 |
酸性水气提 |
| 11 |
溶剂再生 |
| 12 |
硫磺回收 |
2.3.2咨询服务内容
(1)重点装置关键能效指标对标分析
建立重点装置流程模拟模型,详细测算关键单元(换热单元、分馏塔)能量平衡,计算关键能效指标,并与行业内标杆水平和理论最佳水平对标分析,形成分析报告。
(2)工艺优化方案研究
包括但不限于工艺流程优化、换热网络优化、分馏塔优化;具有操作优化潜力的单元,研究制定操作优化方案。
对于复杂换热网络采用夹点分析技术诊断节能机会,分析最佳夹点温差,分析跨夹点传热单元,研究改进方案。
分析分馏系统热平衡,研究余热回收方案;高效精馏方案。
研究工艺流程优化方案,包括直供料流程、热泵精馏流程等。
(3)高温管线保温节能诊断
对具备测试条件的、介质温度大于200℃的高温管线进行外表面温度测试,按照GBT4272-2024《设备及管道绝热技术通则》分析散热损失合理性,研究制定保温优化方案,包括复合保温新型材料等。
(4)机泵与加热炉节能诊断
1)开展加热炉节能诊断,研究制定优化方案。包括:烟气余热深度回收;氧含量优化控制方案等几方面工作内容。
2)对电机功率大于等于75kw的机泵开展节能诊断,分析管路不合理压降与节能潜力,研究制定优化方案。
(5)热出料与储运系统优化方案研究
联合上下游装置换热网络模型,研究重油流程最佳热供料温度。
(6)低温热利用优化方案研究
开展全厂低温热源、热阱调研与负荷计算,研究低温热综合利用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源头消减低温热输出、低温热制冷、热泵升级利用、工艺深度利用等。
(7)蒸汽、瓦斯平衡与蒸汽系统优化方案研究
测算优化前后蒸汽和瓦斯平衡,针对3.5Mpa和1.0Mpa两个蒸汽等级综合优化,包括蒸汽余压回收分析与优化、蒸汽梯级利用优化、蒸汽平衡优化方案。
2.4服务期限: 12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
2.5服务地点:长庆石化公司。
2.6标段(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业绩要求: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能量优化咨询服务或节能设计服务业绩,包括合同关键页(包含封面、签字页、承包范围、合同金额)及发票扫描件。
3.3人员要求:投标人全职技术团队规模在15人以上(含),其中高级工程师4人以上(含),技术团队全体人员需提供至投标截止日在本单位2年及以上社保缴纳证明、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证明(理工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提供职称证书;投标方为本项目配置的团队应不低于5人。
3.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或“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财务审计报告内容须包括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报告应加盖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单位公章,并由两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财务审计报告相关信息可通过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或其手机应用程序查询,包括报告报备情况、赋码信息及财务报表关键指标等。
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新成立单位(如成立于2024年但距2025年审计周期不足整年,或成立于2025年1月1日之后)等无法提供本单位完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应提交加盖公章的最新财务报表或近三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同时,投标人须满足以下状态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未被宣告破产,且不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5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④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出现影响本项目实施的较大质量、安全、环保事故,且货物销售或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出现重大法律纠纷;⑤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石化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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