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呼和浩特石化公司2026年通勤服务业务外包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呼和浩特石化公司2026年通勤服务业务外包项目 已由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石化分公司 批准,承办部门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石化分公司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维稳信访工作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 管理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石化分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石化公司5台新能源纯电动通勤大客车租赁等。本项目的概算金额为:126.48万元(包含税费、保险费、4名司机费用、充电设施租赁配套等在内一切费用),此价格为最高限价。
2.2招标范围
为满足公司通勤大客车服务,发挥整体规模优势,实现降本增效、安全节能环保,租赁新能源纯电动大客车辆5辆及快速单车专用充电设施、4名驾驶员。
2.3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止。
2.4服务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石化分公司。
2.5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选取1家中标人。
2.6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至少一份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担过新能源大客车租赁服务的业绩,提供相应合同和相对应的发票,同时提供发票查询网址和查询截图,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3人员要求
需配备司机至少4名,年龄不超过55周岁、具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A1驾照、驾龄8年及以上。投标人需提供拟派人员身份证、劳动合同和拟派驾驶员驾驶证,以扫描件为准。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4.3 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3.4.4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4.5投标人不得被纳入中国石油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以*公示结果为准)。
3.4.6投标人承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环境事件、质量事故。(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5投标人建立QHSE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3.6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4. **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