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中新能化公司2026-2028 年催化剂卸装工作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新能化公司 2026-2028 年催化剂装卸工作已由中新能化科技有限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大唐内蒙古多伦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最终用户大唐内蒙古多伦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大唐国际克什克腾煤制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辽宁大唐国际阜新煤制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多伦公司、克旗公司、阜新公司),分别与中标人签订合同,负责下单、验收、付款等合同事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202601-ZXNH-G008
2.2 项目名称:中新能化公司2026-2028 年催化剂卸装工作
2.3 建设地点:多伦公司: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多伦县淖尔镇盆窑村;克旗公司:内蒙古赤峰市克什克腾旗达日罕乌拉苏木;阜新公司:辽宁省阜新市新邱区永兴路1 号
2.4 建设规模:
多伦公司:年产46 万吨煤基烯烃项目。
克旗公司:年产26.6 亿立方米天然气项目。
阜新公司:年产13.3 亿立方米天然气项目。
2.5 计划工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累计执行金额达到本合同约定的合同暂定金额为止,或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满3 年,二者任何一项先到,则合同终止。如因出现服务质量不满足要求或不及时等各类问题,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2.6 招标范围:2.6.1 多伦公司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大唐内蒙古多伦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全厂催化剂等物料(含催化剂、吸附剂、干燥剂、分子筛等)在无氧、缺氧、空气环境下的卸剂、装填及倒运工作。
卸剂工作内容:施工前准备、联系确认、内构件拆除、卸剂、装桶(袋)、检查、称重、旧剂筛分、器内清理、配合检查验收、清理现场、卸出的旧剂倒运至指定地点;
装填工作内容:施工前准备、新剂转运至现场、催化剂清点、开桶检查、称重、装填、配合检查验收、内构件清理回装、现场清理(包括转运空桶至指定地点)。
施工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吊车、叉车、运输车辆、催化剂和瓷球的过筛工具、装卸工器具、储存专用工具(如吨袋等)等由投保人提供。
2.6.2 克旗公司招标范围
克旗公司气化中心空分装置空分分子筛、合成中心变换、甲烷化、硫回收催化剂装卸项目。合成中心、气化中心利用计划检修时间,装装卸置的催化剂和分子筛。装卸范围分为八个装置(一、二期),分别是甲烷化装置的催化剂、硫回收装置催化剂、变换装置催化剂、空分装置分子筛。作业内容包括装卸催化剂和瓷球的卸出、瓷球和催化剂的筛分、瓷球和催化剂装填、卸出催化剂及瓷球的装桶保护、卸出催化剂在装置内倒运至指定地点等。气化中心更换空分C、D 单元装置吸附剂,更换范围为C、D 两个单元空分装置分子筛、活性氧化铝、惰性氧化铝。
投标人负责装置内催化剂和瓷球的卸出、卸出催化剂的装桶、催化剂和瓷球的筛分、催化剂和瓷球的装填。提供催化剂整个装填作业过程需要的专业设备,如推桶车、抽真空设备、呼吸器、筛分设备、料斗、防雨布、电缆、防爆插头、风镐、电镐、吨袋、编织袋(要求全新未用过,用于甲烷化瓷球卸出和回装过程临时存放)等工器具,并负责作业过程所需要的专业设备的操作。
投标人负责装置内分子筛、活性氧化铝和惰性氧化铝的卸出;不同类型吸附剂间的分隔板和丝网的拆卸;卸出吸附剂的分装,并搬运至招标人指定位置(距离作业地点不超过300 米);分子筛、活性氧化铝和惰性氧化铝的装填。提供装卸过程中需要的铁锹、拆装工具等工器具,提供吸附剂卸出所需的吨袋,提供吸附剂整个装卸作业过程需要的专业设备,如抽真空设备、料斗、防雨布、电缆、防爆插头等,并负责作业过程所需要的专业设备的操作。
投标人负责对招标人动力2 号、4 号、5 号、6 号、7 号锅炉脱硝旧催化剂进行拆除卸出并回装新的催化剂,拆除卸出催化剂共计1177 立方米,回装催化剂共计1498 立方米,催化剂由招标人提供。
2.6.3 阜新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企业业绩要求:2023 年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同时具有并提供如下业绩:
1)1 份不小于300 万元的生产装置催化剂装卸合同业绩;
2)1 份在无氧环境下的生产装置催化剂装卸合同业绩。
如果同1 份合同同时满足1)、2)要求的,按有效业绩认定。如合同中无法体现无氧环境,可提供与合同对应的技术协议或最终用户盖章的用户证明。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以及对应每份合同的结算发票扫描件(每份合同至少提供一张发票)和该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结果截图(发票开具截止时间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如合同尚未开具结算发票,可提供工作量签证单或验收单或结算单等合同履行证明材料。
3.2.3 人员资质要求:无。
3.2.4 人员业绩要求:无。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4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5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 年12 月30日至2026 年01 月12 日17 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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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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