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采购公示
一、采购单编号:P-DY-26-00000020
二、报价有效期:2026-04-04
三、组织形式:委托采购
四、采购单位: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五、采购代理单位: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六、采购标的名称:内蒙古公司托电公司2026年10号机中压转子冷却系统改造施工直接采购
七、拟采购物资、施工或服务的说明:
应答人负责10号机中压转子冷却系统改造施工整体工程范围内涉及的所有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备件供货、试运等工作内容。应答人应提供一套中压转子冷却系统,并负责中压转子冷却系统设备供货和安装,中压内、外缸上半、中压一二级隔板补充加工,管道、阀门现场接配,温度测点安装并引入DCS系统,以及本改造范围内各部件的往返运输,现场安装过程中,应答人技术人员要到现场进行技术指导支持服务。
八、采用直接采购的原因及说明:
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0号汽轮机由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设计制造,本项目所采购的中压转子冷却系统由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自主设计、制造,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持有10号机组的原始数据和改造项目所需的资料,数据属于东汽保密范围(如转子高温力学性能、冷却系统参数设计等)。转子冷却系统的设计和应用直接影响转子的冷却效果,对系统的适配性提出更高要求,如果不掌握原始数据会导致计算不准确,进而导致转子受冷却蒸汽不稳定影响造成转子蠕变弯曲等异常现象。因此只能由原供应商东方电气集团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进行承担。 根据《中国大唐集团采购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直接采购适用条件为满足以下情形之一:一是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或企业重大商业秘密,不适宜竞争性采购;二是因抢险救灾、事故抢修等不可预见的特殊情况需要紧急采购;三是需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四是需向原供应商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五是有效供应商有且仅有1家;六是为保障重点战略物资稳定供应,需签订长期协议定向采购;七是国家有关部门文件明确的其他情形,其中公开定价且指定供应商的,采购人可以直接与指定供应商签订合同。”
九、拟定供应商名称:东方电气集团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内蒙古服务分公司
拟定供应商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
十、公示期限:2026-01-04至2026-01-09
十一、如对以上公示有异议,请与下表所列联系人进行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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