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投公司内蒙古大唐国际锡林浩特矿业有限公司2026-2029 年供
电系统整体外委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能投公司内蒙古大唐国际锡林浩特矿业有限公司2026-2029 年供电系统整体外委服务项目已由内蒙古大唐国际锡林浩特矿业有限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100%,招标人为内蒙古大唐国际锡林浩特矿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TJNT202603-XK04
2.2 项目名称:能投公司内蒙古大唐国际锡林浩特矿业有限公司2026-2029
年供电系统整体外委服务项目
2.3 建设地点:锡林浩特矿业公司院内
2.4 建设规模:3000MW
2.5 计划工期:3 年
2.6 招标范围:全矿供电运行保障,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1#110KV 变电站、2#110KV 变电站(预计 2026 年 9 月投运)、工业场地1#35KV 变电站、工业场地2#35KV 变电站、光伏发电站。站内全部设备的运行巡视、测温、清扫、倒闸操作、故障排除、事故处理、常规修试、站内标示牌更换、涉网改造类、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办理及协调当地供电局及矿内调度室停送电相关手续等。
2、35KV 架空线路、6KV 架空线路、6KV 电缆线路、35KV 高压隔离开关、移动变电站、开关柜、拖拽电缆、耦合器、分线箱、电缆天桥、裸变、箱变、低压配电室及相关附属建筑物的运行、巡视、维护、消缺、小修等工作均在运维范围内。
3.专家培训(服务期限3 年,平均每年2 次邀请大唐集团内部专家或当地电力行业专家理论授课或现场实操指导。)
4.其它:矿区内因生产建设需要新增供电设备等也包含在本次运维工作范围内。
以上设备技术监督工作应纳入招标人技术监督体系,投标人配合招标人做好相关技术监督、安全标准化、隐患排查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此)。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要求。
其他要求:
1)中标单位在3 年运维期间,如发生任何人身伤亡事件,其责任由中标单位承担;2)招标人每年对中标单位的运维人员进行一次(笔试和面试)考核,如考核合格率低于运维人员总人数的95%,招标单位有权终止合同继续执行;3)中标单位运维人员在上岗前需进行不少于9 天的安全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其中承修与承试类须满足二级及以上等级,或满足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等级。
3.2.2 企业业绩要求:2023 年3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 个110KV 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运维业绩(新能源变电站除外),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3 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本),且在合同执行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满足建办市〔20214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象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提供该证书扫描件、注册证书扫描件及社保证明(加盖社保经办机构公章或电子签章),证明材料需清晰体现参保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缴费月份及缴费状态,确保项目经理与投标人存在合法劳动关系)。
3.2.4 人员业绩要求:无。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合同主要内容页)。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无。
(3)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4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5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6 年02 月10 日至2026 年02 月25 日17 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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