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公司临汾热电1、2号机组DCS改造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西公司临汾热电 1、2号机组 DCS改造项目已由大唐山西发电有限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山西大唐国际临汾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招标编号:CWEME-TJ202504LF-19(2)
- 2.2 项目名称:山西公司临汾热电 1、2号机组 DCS改造项目(二次)
- 2.3 建设地点: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汾河办事处山西大唐国际临汾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2.4 建设规模:600MW
- 2.5 计划工期:2号机组计划于 2025年 9月至 11月实施;1号机计划于 2026年实施,具体实施时间以招标方通知时间为准。
-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山西大唐国际临汾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1、2号机组(单机容量 300MW)DCS改造项目,包含主机 DCS、公用 DCS、精处理、暖通、供热首站、吹灰、就地劣化控制系统、辅助监盘等。包括改造需要的所有相关的系统设计、硬件设备、软件(含永久授权)和材料(含电缆、桥架、线管、辅材等)的供货,以及老设备的拆除、转运、新设备的安装、电缆敷设、接线、系统调试、设备和测点传动、工控网络安全、试验检测、试运行、消缺、防火封堵、培训、最终交付投产、涉网试验等全部相关工作。除 DEH、MEH、ETS、ATC组态、调试由投标方负责外,DCS系统的组态、调试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通用资格条件
-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其他组织。
-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 3.1.5 近三年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 3.1.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3.2 专用资格条件:
- 3.2.1 企业资质要求:本项目允许分包,投标人或分包单位需具有并提供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2.2 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2020年 3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内至少 1 台 300MW等级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主机 DCS自主可控系统的改造或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合同主要内容页)。
- 3.2.3 人员资质要求:无。
- 3.2.4 人员业绩要求:无。
-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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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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