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公司)大唐五大连池和平200MW风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黑龙江公司)大唐五大连池和平 200MW风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技术服务项目已由大唐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大唐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一热电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招标编号:CWEME-202505LJHYR-F001
- 2.2 项目名称:(黑龙江公司)大唐五大连池和平 200MW风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技术服务
- 2.3 建设地点:五大连池和平风电项目位于黑龙江省五大连池市西北部太平乡、和平镇、建设乡、双泉镇、永丰监狱合围区域内。
- 2.4 建设规模:200MW
- 2.5 计划工期:暂定工期为 2025年 6月 1日至 2025年 7月 31日,61日历天。具体以项目实际为准。
- 2.6 招标范围:大唐五大连池和平 200MW风电项目完成可行性研究、地质初步勘察、微观选址、地形图测绘、项目核准申请报告工作。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中国大唐集团技术经济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审查并取得专家组批复意见;地质初步勘察、微观选址报告、地形图测绘报告满足报批要求,具备上报中国大唐集团技术经济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条件。项目核准申请报告编制完成后,满足并通过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通用资格条件
-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3.2 专用资格条件
- 3.2.1 企业资质要求:须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须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
- 3.2.2 企业业绩要求:近 5年(2020年 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 2个及以上 100MW及以上风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服务业绩。
- 3.2.3 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 3.2.4 人员业绩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担任过 2个及以上 100MW及以上风电项目可研服务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成果文件或用户证明或任命书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4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5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