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公司)电商公司基于数字技术的智能采购及辅助评审应用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物资公司电商公司基于数字技术的智能采购及辅助评审应用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最终用户为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 100%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招标编号:CWEME-202505-DSGS-F001
- 2.2 项目名称:物资公司电商公司基于数字技术的智能采购及辅助评审应用建设项目
- 2.3 建设地点:/
- 2.4 建设规模:1项
- 2.5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22个月。
- 2.6 招标范围:结合现有大唐电子商务平台非招标采购模块,开发 1套基于数字技术的智能辅助评审系统,实现大唐集团非招标采购客观项的自动评审、主观项的辅助评审,达到降低采购人、代理机构、应答人和评审专家工作量,提升评审客观性、准确性、公正性和可追溯性,提高工作效率。包括但不限于:非招标结构化范本管理工具、采购文件编制工具、引导式应答工具和自动评审系统的开发,实现资质业绩的符合性判断等功能。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通用资格条件
-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 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 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3.2 专用资格条件
- 3.2.1 企业资质要求:无。
- 3.2.2 企业业绩要求:自 2022年 1月 1日至本项目响应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 1个已经通过验收的基于数字技术开发的采购平台智能辅助评审功能业绩,并提供合同证明材料。
- 3.2.3 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或 PMP证书。
- 3.2.4 人员业绩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担任过 1个及以上招标采购智能辅助评审系统或招采系统建设项目负责人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
-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 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
(2) 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成果文件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 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 3.3 注意事项:
(1) 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2)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4)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5)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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