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科研总院西北院石城子100MW光热发电智能控制系统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西北电力试验研究院,最终用户为大唐哈密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100MW光热发电智能控制系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CWEME-202505-2KYXB-W001
2.2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州区
2.3建设规模:1套
2.4建设工期:2025年11月建成投产
2.5设备名称:智能控制系统
2.6数量:1套
2.7技术规格:智能控制系统包括硬件服务器、软件平台、三维虚拟场站系统、应用功能开发组件、能量管控系统一体化展示、应用数据接口
2.8招标范围:大唐石城子100MW光热发电生产控制大区(安全区I)的智能控制系统硬件及软件智能控制系统,包括硬件服务器、软件平台、三维虚拟场站系统、应用功能开发组件、能量管控系统一体化展示、应用数据接口、现场施工及调试、工控安全防护产品、工程师站,并全面负责其供货范围内所有设备系统内部及其与光热电站分散控制系统(以下简称DCS,DCS经工程EPC总承包方招标采用南京科远NT6000系统)、线性菲涅尔集热场控制系统、光伏与光热电站电网调度系统、光热电站发电功率预测系统、光伏及电气设备监控系统等外部系统之间连接,配合招标人完成整体科技创新示范项目的结题验收等。
2.9交货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州区石城子光伏产业园西侧大唐石城子100万千瓦“光热+光伏”一体化清洁能源示范项目
2.10交货期:2025年7月15日前完成现场交付
2.11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具备有效期内信息安全服务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或ITSS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二级及以上资质
3.2.2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签订时间为准))具有2项发电机组智能控制系统(或主机分散控制系统供货合同含智能控制系统相关建设内容)项目合同业绩,且2项业绩中至少具有1项稳定运行一年以上发电机组智能控制系统(或主机分散控制系统供货合同含智能控制系统相关建设内容)项目投运业绩,须提供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相关内容页以及用户证明。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或签字,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投运的材料。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3特别说明
3.3.1具备与本次招标项目同品类的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准入供应商资格的投标人,视为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的2.1.2资格评审标准(如采用资格后审)已通过初步评审,但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的其他评审标准需满足本次招标文件要求;未具备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准入供应商资格的投标人,需满足本次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通过初步评审后,方可进入详细评审阶段。
3.3.2参与本次投标且未在准入白名单内的投标人若通过本次招标初步评审,则补充到相应品类白名单内,有效期与(至投标截止日)公示的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准入供应商名单有效期保持一致。
3.3.3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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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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