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九采油厂可控冲击波解堵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按照甲方的具体要求完成计划7口可控冲击波的井下作业(以实际完成井数为准),在其承揽的业务范围内完成施工准备、技术服务、安全与质量控制、技术资料录取等工作事项以及其他甲方要求的事项。优选7口井进行可控冲击波技术方案设计及现场施工方案设计,包括单井作业点数及作业强度优化等;根据方案设计,完成现场技术服务并评价可控冲击波措施效果。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就2025年第九采油厂(含龙虎泡、新肇公司)可控冲击波解堵技术服务采用招标的方式,计划施工7口井。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7年12月31日
2.4 项目实施地点:第九采油厂
2.5 计划投资:人民币116.2万元(不含税)
2.6 标段划分:
■是,划分为 1 个标段:
2.7 其他:/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须为合格的法人,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3投标人必须承诺产品(药剂、设备)在运输及应用过程中的安全性,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任何安全环保方面的责任纠纷,责任由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4服务商近三年(2022.1.1-2024.12.31)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没有欠薪及员工上访讨薪等不良记录;服务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服务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服务商在近三年内(2022.1.1-2024.12.31)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3.5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
3.6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响应不符的,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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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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