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四川公司亭子口公司嘉陵江亭子口水利枢纽安全鉴定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四川公司亭子口公司嘉陵江亭子口水利枢纽安全鉴定项目已由大唐四川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100% ,招标人为嘉陵江亭子口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2507SC-F001
2.2 项目名称:四川公司亭子口公司嘉陵江亭子口水利枢纽安全鉴定项目
2.3 建设地点:广元市苍溪县
2.4 建设规模:1100MW
2.5 计划工期:2025 年 8 月 15 日至 2026 年 12 月 14 日,总工期 16 个月
2.6 招标范围:根据《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工作的通知》(办建管〔2018〕71 号)要求,亭子口水利枢纽计划开展首次安全鉴定。主要完成枢纽安全评价(基础资料搜集、现场安全检查及安全检测、安全监测资料分析、工程质量评价、运行管理评价、防洪能力复核、渗流安全评价、结构安全评价、抗震安全评价、金属结构安全评价、枢纽安全综合评价等)、枢纽安全鉴定技术审查和枢纽安全鉴定意见审定等枢纽鉴定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行业(水利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行业(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者须是水利部文件水建管[2003]472 号公布的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
3.2.2 企业业绩要求:近5 年(自2020 年1 月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为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1 个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大坝安全鉴定或安全评价业绩。
(注: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以“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为依据,请投标人按照技术投标文件第二节投标人业绩项目工程规模证明材料,按此提供均有效。)
3.2.3 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4 人员业绩要求:无。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4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5 年06 月24 日至2025 年07 月07 日17 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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