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2025年储罐安全附件检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A620-FW742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2025年储罐安全附件检测已由 长庆油田公司第十一采油厂批准,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第十一采油厂现有储罐附件2079个(阻火器1464个、呼吸阀396个、液压安全发219个),分布于各个油气场站,为加强储罐附件管理,确保生产场所储罐附件符合标准要求、使用正常,按照规范要求,每年对储罐附件进行检测,对检测不符合要求的附件进行检测维修,并进行复检,出具检测报告,经检测合格的石油储罐附件悬挂检验标签。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需要2家服务商,投标人≥3开标。本项目预计投资金额96万元(不含税)。
2.2招标范围:
对全厂储罐附件(阻火器、呼吸阀、液压安全阀)进行检测,第一名分配56万元工作量,第二名分配40万元工作量。
2.3服务地点:第十一采油厂厂属各作业区生产场所。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5标段划分:
□是,划分为 个标段。
☑否,本项目不进行标段划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服务商在须提供“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https://shhxf.119.gov.cn)”录入凭证或网站查询截图。另外服务商须持有效的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及附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能力范围应当包括:石油储罐呼吸阀、液压安全阀和阻火器相关内容。
3.2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 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 202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财务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报备并相应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新成立的公司(2024 年 1 月 1 日以后成立)等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盖公章的年度财务报表或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开标前30日)具有相关安全阀、呼吸阀、阻火器等储罐附件检测业绩(需同时提供合同、发票);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供完整的业绩证明材料,缺一将不被认定为有效业绩。
3.4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1名、检测人员2名,检测人员需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证)。所有人员提供身份证、有效期内完整的劳动合同、2024年11-2025年5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5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6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单位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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