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油田哈得2025-2026年生产生活淡水供应服务框架协议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JT25-FK031-0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哈得采油气管理区满深联合站、生活公寓(满深公寓,哈得二号公寓,哈得消防站)接连投运,配套绿地面积随之不断扩大,管理区生产生活淡水供应量严重不足。2022年至2024年实际用水量59万方、58.6万方和62万方,25年拟新建投产满深联制氮工厂日均用水700方/日。管理区取水证指标批复55万方(取水证批复上限),因此取水缺口超过32.6万方/年。因此需要引入第三方供水单位提供淡水供应服务。
2.2招标范围:
为哈一联、哈四联、满深联、跃满以及哈得公寓提供淡水供应服务。供水量和供水时间具体以招标人发书面通知为准。
2.3服务/工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
2.4施工/服务地点:新疆阿克苏地区沙雅县境内哈得采油气管理区管辖范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为施工单位,具有以下资质:
(1)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水生产供应,水资源管理服务。
(2)投标人应具有生活水保障服务许可资质。
(3)投标人应自行办理并获得沙雅县或塔河管理局取水许可证,取水指标量不低于50万方/年。
资料提供: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取水许可证等证书扫描件。
3.2人员要求:无。
3.3设备(装备)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供水设施清单;并承诺中标后在招标人用水区域完善淡水供应设施,确保年供水能力不低于50万方。
资料提供形式:
(1)提供承诺书;
(2)提供供水设施清单;
(3)需明确供水设施建设工期及供水能力情况说明。
3.4业绩要求:无。
3.5 QHSE 要求:
(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
(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人需按照《质量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文件提供QHSE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
3.6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资料提供形式:(1)(2)提供截图,(3)(4)提供承诺书。
3.7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报名要求:无。
3.9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合格制。
3.10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
(2)投标人不存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否决情形。
四、**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