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油田勘探院塔中4油田CI油组薄储层油砂体相控叠前储层预测
招标编号:ZY25-XJT14-FW040-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塔中4油田CI油组1994年正式投入开发,2016年全面转注水开发,截至2024年底,年产油3.33万吨,综合含水88.07%,地质储量采油速度0.48%,累积产油251.70万吨,可采储量采出程度96.53%,整体表现为高含水、高采出程度、低采油速度的特征。CⅠ油组分为3个砂层组、9个小层、26个单层,油藏类型复杂,存在多套油水界面,呈一砂一藏特征。纵向上砂体发育,呈多而薄的层状分布(单砂厚3-5m为主),平面上各单砂体局部发育、叠加连片,储层横向变化快,预测难度大。2012年针对塔中4石炭系采集了180km2高精度开发三维地震资料,利用该地震资料,2014年采用相控非线性随机反演方法,初步实现了CⅠ油组薄层砂体预测,支撑了2015年塔中4CI油组注水开发调整方案的编制。方案实施至今累积增产原油13万吨,但目前暴露出以下几方面问题:①注水受效多以单向、双向受效为主,未受效井占比较高,现有砂体刻画精度无法满足注采调整需求;②2014年的地震资料解释工作仅标定了砂层组的顶底,针对单砂层的反演预测解释了20个组合层,与地质分层26个单层不匹配,需进一步提升预测精度;③前期的储层预测研究以叠后反演为主,且未充分结合地质认识考虑沉积相控制,导致新钻井尤其是油藏边部井的砂体预测吻合率偏低(<80%),不能有效指导CI油组滚动开发。④2022年立项开展新一轮地震资料处理,资料出站后未开展相关工作。因此,亟需开展塔中4CI油组薄储层油砂体相控叠前储层预测研究,进一步落实塔中4油田CI油组油砂体三维空间展布和滚动潜力,为塔中4油田CI油组新一轮的开发调整和滚动评价增储研究工作打好基础。
2.2 服务内容:为满足塔中4油田石炭系CI油组开发调整及滚动评价研究需求,开展塔中4油田CI油组薄储层油砂体相控叠前储层预测(三维工区面积约180km2)。
(1)塔中4油田石炭系CI油组层序精细解释与成图
①开展CI油组层序地层划分与井震标定,完成层序地层精细解释,解释精度要求2×2;
②开展CI油组断裂属性识别并完成三维空间断层精细解释,解释精度要求4×4;
③开展古地貌恢复,结合地震相、岩心相、测井相等完成沉积微相刻画;
④完成对应成果图件的工业化规范成图。
(2)塔中4油田石炭系CI油组相控叠前叠后联合储层预测
①开展面向储层预测的岩石物理分析,优选敏感参数,制定针对性反演技术流程;
②分析叠前地震资料,结合工区地质特征制定道集优化方案,开展叠前道集优化处理;
③建立符合工区地质特征的相控初始模型,开展CI油组叠前叠后相控反演,结合岩石物理分析量版定量解释反演结果,明确有利储层空间分布。
(3)塔中4油田石炭系CI油组油砂体刻画
①综合储层与断裂耦合关系确定有利油砂体分布特征;
②将识别出的油砂体分级分类,分别开展典型油藏单元精细解剖;
③基于油砂体认识,以单砂体为基本单元开展储量计算。结合实际生产特征,计算各单层采出程度,识别潜力区域和潜力层位,为后续开发调整提供依据。
2.4.施工地点:新疆库尔勒市。
2.5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2个月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经市场监督部门签发的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事业单位仅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不接受自然人投标。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2●项目负责人: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5年及以上地震资料解释、储层预测相关工作经验,近5年内至少承担过地震储层预测相关方面的生产科研项目2项,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同等资格证明。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对应人员的毕业证或学位证扫描件、职称证书扫描件等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在政府社保部门自2025年1月至2025年5月连续3个月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或劳动(劳务)合同。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如业绩证明或合同复印件,证明形式不限)。
人员要求:投入该项目建设的技术人员不得少于3人(不包括负责人),且从事过地震储层预测、油气藏地质相关研究工作,其中地震解释相关专业不得少于2人、油气藏地质相关专业不得少于1人。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人员列表及对应人员的毕业证或学位证扫描件、投标人在政府社保部门自2025年1月至2025年5月连续5个月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或劳动(劳务)合同。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如业绩证明或合同复印件,证明形式不限)。
3.3设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设备需满足塔里木油田公司设备完整性规定,并满足项目的实施要求,提供承诺书。投入该项目建设的软件须为自购的正版软件(许可在有效期内)或自主研发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
资料提供形式:自购的正版软件提供购买合同和发票等证明材料,自主研发软件提供知识产权相关证明材料。
3.4QHSE要求:①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②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③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2)投标人需按照《质量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5财务要求:/
3.7信誉要求:
3.7.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7.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7.5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7.6最近三年(2020-2022)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8联合体要求:A
A.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B.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要求:/。
3.9.报名要求:无。
3.10.其他要求: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投标无效。
(1)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违法违规行为取消准入资格的。
(2)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违法违规等行为禁止准入的。
(3)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违法违规等行为暂停交易资格的。
(4)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定年度评价不合格的。
(5)投标人被纳入招标人市场管理黑名单。
(6)投标人因质量、安全等严重违约行为,或弄虚作假、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行政管理部门、招标人或其上级部门调查处理的。
(7)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做出承诺的。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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