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二次)
项目名称: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大港配送中心油田成品油加注服务FK037二次
招标编号:ZY25-XJW13-FK037-00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主要提供专业化运输配送服务的企业。为了切实做好运输保供、油品加注技术服务工作,除自有运力以外,现通过公开招标选择2家符合条件的成品油公路运输、油品加注技术服务商作为补充运力。
2.2计划资金:¥ 980 万元(þ含税 ¨不含税)。
2.3 服务地点:陕甘宁、京津冀、黑吉辽、苏鄂等地区。
2.4 服务期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07月30日。服务期间以实际承运量为准,招标人不承诺、不保证最低工作量。
2.5 招标范围:国内符合条件的运输物流企业,服务车辆至少1台具备加油枪,为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提供国内各炼厂、油库、加油站之间柴汽油公路运输和技术服务(按照客户加油周期和时间,将油品直接加注至现场工程机械),配送总量预计5万吨/年,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最高投标限价:
标段 |
承运介质 |
服务区域 |
运距(公里) |
运价单位 |
最高限价 |
运价报价 |
技术服务费限价(元/吨) |
技术服务费报价(元/吨) |
标段一 |
柴、汽油 |
陕甘宁 |
30公里以上 |
元/吨公里 |
0.551 |
|
427.5 |
|
标段二 |
柴、汽油 |
京津冀 |
30公里以上 |
元/吨公里 |
0.6365 |
|
415 |
|
标段三 |
柴、汽油 |
黑吉辽 |
30公里以上 |
元/吨公里 |
0.6365 |
|
427.5 |
|
标段四 |
柴、汽油 |
苏鄂 |
30公里以上 |
元/吨公里 |
0.589 |
|
427.5 |
|
2.6 服务质量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7 项目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兼投兼中。因标段一已招标成功,故本次对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重新招标。
标段 |
服务区域 |
项目金额(万元) |
中标人数量 |
备注 |
标段一 |
陕甘宁 |
290 |
2 |
|
标段二 |
京津冀 |
240 |
2 |
|
标段三 |
黑吉辽 |
430 |
2 |
|
标段四 |
苏鄂 |
20 |
1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证照。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扫描件。
3.1.2 出具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含危险货物运输三类,营业执照具备危险品货物运输资质和技术服务资质。提供有效证件扫描件。
3.1.3本次招标不接受母公司与子公司或有控股关系、管理从属关系的企业同时参与投标。
投标人承诺: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
投标人应提供2024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正文及主要内容页(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影印件。截至投标日,投标截止日前公司注册成立未满1年的投标单位。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12月财务报表正文及主要内容页的扫描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同时实施过成品油运输服务(税率9%)和技术服务(税率6%)的相关业绩不少于 2 项(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出具相关业绩对应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封面、合同标的、合同明细、签章页)及对应结算发票扫描件,模糊不清或没有同时包含成品油运输服务和技术服务的业绩不予认定,原件备查。
3.4.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站(www.gsxt.gov.cn)查询截图。
3.4.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截图。
3.4.3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
3.4.4 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与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开展业务往来过程中,发生过油品盗窃等数质量事件、一般A级及以上责任事故或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油品泄露造成环境污染、发生行贿受贿案件的,否决其投标。提供书面承诺。
3.4.5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被列入三商黑名单,以*查询结果为准。
3.4.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服务商),以及存在关联关系(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服务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网址:https://www.tianyancha.com/(天眼查)。
自有设备情况:标段一、二、三投标人须提供服务本项目的自有运输车辆(8 吨位及以上 专用运输罐车),且数量不少于 10 辆;标段四投标人须提供服务本项目的自有运输车辆(8 吨位及以上 专用运输罐车),且数量不少于 5 辆;运输车辆必须在使用年限内(以行驶证注册日期为准)且归属投标人自有,服务车辆必须与车辆行驶证上核定载质量的吨位相符。提供服务本项目的车辆清单,内容包括车牌号、车辆类型、品牌型号、购置日期,相关证件需提供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营运证(车头、车挂)、车辆年检合格证明、罐体检测合格证或者检测报告(装运介质涵盖本项目运输介质)、商业保险证明(至少包括道路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等保险)、车辆登记证明,部分车辆需自带加油机,至少提供1台带加油机车辆(提供车辆自带加油枪照片)。以上证件均需要提供扫描件,相关证件内容与车辆明细表中车辆相符。提供的车辆需按照车辆定位系统(提供车辆上线截图和运行轨迹)、车载视频系统(每台车提供系统截图,要求能监测到驾驶员面部表情、驾驶室能分别监测到驾驶员和押运员行为、行车中车辆正前方路面、车辆两侧(尤其卸油箱要清晰可见))。
3.7.3.7 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其他要求:
3.8.1投标人须承诺按服务标准及要求提供服务。提供书面承诺。
3.8.2投标人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中与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管理人员存在亲属关系的不得参加投标。提供书面承诺。
4.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