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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里木油田哈得跃满及满深区块FⅠ17-FⅠ19缝洞带单井撬装注气提采服务框架协议

招标公告

塔里木油田哈得跃满及满深区块

FⅠ17-FⅠ19缝洞带单井撬装注气提采服务框架协议

招标编号:ZY25-XJE05-FK016-00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根据生产需求,哈得采油气管理区(以下简称“管理区”)拟在跃满满深区块FⅠ17-FⅠ19缝洞带单井/井组开展撬装注气(氮气)作业,单井注气量由管理区油气藏地质研究所论证提供,中标人按照地质设计及管理区指令要求完成注气作业。(估算)金额:3500万元(不含税)

2.2招标范围

2.2.1预计注气井次7井次,预计注气总量0.86亿方,设备到井要求:分两个批次,第一批次至少有3套设备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到井,到井后7日内具备注气条件;第二批次注气设备在2025年8月底前到井,到井后7日内具备注气条件。具体如下:

序号

缝洞带

注入介质

招标注气量(万方)

井号

设备到井日期要求

压力等级要求(MPa)

1

FⅠ17-FⅠ19

氮气

6550

MANS4、YUEM21-2X、MANS711

至少有3套设备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到井,到井后7日内具备注气条件

50MPa及以上,至少一套70MPa设备

2

FⅠ17-FⅠ19

氮气

2000

MANS7-H3、FY305、MANS704、MANS506-H2

在2025年8月底前设备到井,到井后7日内具备注气条件

至少有一套70MPa设备

合计

8550

 

 

 

2.2.2单井注气量、日注气量是基于目前地质认识预估注气量,不作为合同执行的最终依据,注气过程中甲方有权依据地质认识及生产需求调整本轮注气量、日注气量。中标人按照地质设计及管理区指令要求完成注气作业。

2.3投标控制价

控制价:

●设

〇不设

最高投标限价:依据下表《注气作业价格标准》所列费用执行。

用构成

压力级别
(MPa)

日注入量(万方)

备注

注气量<6

6≤注气量<12

12≤注气量<18

注气量≥18

注氮气服务价格(氮气纯度>99%)
(元/方)

不含动力费

50MPa

0.34

0.32

0.30

0.29

1、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折旧费、修理费、现场安装调试费、HSE及管理费、利润等全部费用,不含拆接电及搭火费用;
2、结算气量基准为井口实际注入量;结算价格按照实际平均日注入量、注入压力对应的阶梯价格;
3、单井注入总量大于500万方的井结算时超额累进下浮,超过500至1000万方的部分下浮1%、超过1000至2000万方的部分下浮2%、超过2000至3000万方的部分下浮4%、超过3000万方的部分下浮5%。

70MPa

0.37

0.35

0.34

0.33

含动力费
(使用油田电网)

50MPa

0.61

0.59

0.57

0.56

70MPa

0.65

0.63

0.62

0.60

含动力费
(使用第三方电网)

50MPa

0.64

0.62

0.60

0.59

70MPa

0.68

0.66

0.65

0.64

注减氧空气服务价格(氮气纯度≥95%)
(元/方)

不含动力费

50MPa

0.34

0.32

0.30

0.29

70MPa

0.37

0.35

0.34

0.33

含动力费
(使用油田电网)

50MPa

0.59

0.57

0.56

0.54

70MPa

0.63

0.61

0.60

0.59

含动力费
(使用第三方电网)

50MPa

=

0.60

0.59

0.57

70MPa

0.66

0.64

0.63

0.62

待命费(元/天)

2280

3360

4200

5040

待命费是指因甲方原因照成的设备及人员等停所发生的费用。

设备搬迁

40公里以内(含40公里)

16677元/井·套

包含单套设备往返吊装、拆卸、运输及现场吊装作业等全部费用。以单套设备实际搬迁距离计算。

40-80公里(含80公里)

25965元/井·套

80公里以上

155元/公里·套

该项费用为单套设备实际运距超过定额里程>80公里以上每增加1公里所增加的费用。

备注:

  1. 若由乙方组织拆接电、搭火、供电设施检测的,费用据实结算;
  2. 若由甲方组织搬迁车辆,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设备搬迁费用。
 

结算气量基准为井口实际注入量。使用油田电网的注气井结算时以单井电表计量为基准扣除动力费,按0.52元/度测算。以上费用不含增值税。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

2.5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起 90 日历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1)资质条件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施工队伍至少3支,其中3支队伍合同签订后7日内到井,到井后7日内满足现场注气要求。

队伍配置要求如下:

1支队伍的现场作业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队长1人,具有2年以上注气现场工作经历;安全员1人(可兼任),具有1年以上注气现场工作经历;操作工不少于3人,具有1年以上注气现场工作经历。以上人员需通过甲级井控培训机构的井控培训并考核合格。

每支队伍的现场作业人员中,至少一人持有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作业类别:起重机械作业);至少一人持有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作业类别:压力容器作业);至少一人持有应急管理局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准操项目:电工作业/低压电工作业),允许一人持多个证件。

资料提供形式:

(1)投入本项目人员清单(含:姓名、岗位、持证情况、工作经历的信息等);

(2)提供人员需持有甲级井控培训机构颁发的井控培训合格证的扫描件或承诺入场服务前取得;

(3)对应人员的证书扫描件;

(4)提供政府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拟投入本项目对应人员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期间连续6个月缴纳社保的缴费证明。

3.3设备配置要求

3.3.1拟投入本项目注气设备至少3套,3套设备(其中70MPa至少1套)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到井,到井后7日内具备注气条件。

3.3.2单套制氮设备制氮量≥2000方/小时、制氮纯度不低于99.2%(氧气含量不高于0.8%),制氮橇出口具备计量条件,计量器具可上锁。

3.3.3单套增压设备额定排量≥2000方/小时、额定输出压力≥50MPa。

3.3.4需具备注气运行参数(注气压力、排量等)远传功能。

资料提供形式:

(1)提供设备清单(设备名称、关键参数如设备出厂日期、制氮纯度、产气量、处理气量、额定排气压力);

(2)提供设备照片、说明书相关页、铭牌照片;

(3)投标人提供设备购置发票扫描件;租赁设备提供租赁合同扫描件;自有生产设备提供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

(4)提供承诺书:

承诺满足注气设备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到井,到井后7日内具备注气条件。

承诺对于提供铭牌制氮纯度≥99%的设备,可通过技术手段调整满足实际施工制氮纯度≥99.2%的要求。承诺注减氧空气设备可以通过技术手段调整满足实际施工制氮纯度的要求。

承诺提供设备具有远传功能承诺书。

3.4信誉要求:

(1)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6)自2022年至投标截止日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依照《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事件管理规定》判定)。

(7)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截图或承诺。

3.5 QHSE要求

(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QHSE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

  1. 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 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QHSE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 QHSE 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6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〇接受,联合体组成要求

3.7项目工期/交货期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止。

3.8项目实施地点或交货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沙雅县哈得采油气管理区辖区。

3.9标段/标包划分:

●不划分标段/标包

 〇标段/标包划分

3.10分包要求

●不允许

〇允许:土建、防腐等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要求: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分包单位应当具有相应资质同时应取得招标人书面批准、备案。

3.11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〇包工部分包料

〇包工不包料

3.12现场踏勘

〇需要,计划安排

●不需要

3.12其他要求

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的,投标无效。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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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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