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西南油气田公司2025年集中采购堆焊管件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N109-WZ0208-01
本招标项目西南油气田公司2025年集中采购堆焊管件项目,招标人为西南油气田分公司物资分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西南油气田公司2025年集中采购堆焊管件项目。
2.2 项目概况:根据西南油气田公司集中采购工作安排,需对堆焊管件进行集中采购,形成西南油气田公司二级采购物资管理目录。
项目实施单位:西南油气田分公司物资分公司
2.3 招标范围:
此项目分为一个标包,堆焊管件,详见《2025年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集中采购堆焊管件明细》。
标包:52040801 无缝等径三通 、52040804 无缝异径三通、52040901 无缝同心异径接头、52040902 无缝偏心异径接头、52041501 45°无缝弯头、52041502 90°无缝弯头、52041601 无缝管帽;
2.3.1预估需求量
根据本项目集采结果有效期内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需求预测情况,结合历史采购数据,预计此项目集采结果有效期(2年)内堆焊管件(标包1)需求量约为600万元(不含增值税)。
注:预估需求量、金额仅供投标人参考,不作为签约依据,采购执行量以实际需求为准。
2.4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单价超过对应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2.5标段(标包)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标包。
*2.6计价方式:本项目报价为人民币,固定单价,合同价格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国内指定地点交货价,含运杂费、包装费(执行西南油气田分公司石油物资包装规范的要求)、坡口加工费、防锈底漆费、连接及相关辅件费用、资料费(包含但不限于西南油气田公司二维码数字化信息填报、工程项目数字化交付所需资料、供应链管理平台的信息录入及资料上载)、售后服务费、技术服务费等全部费用,不含13%增值税,实行一票制结算。本次招标为框架招标,按照单价/件的计价方式进行定商定价。
*2.7交货地点:西南油气田公司川渝地区各使用单位指定地点,包括零星少量的订单送货至各使用单位场站,在物资交货时同步提交满足数字化交付要求的结构化数据与资料。
*2.8交货期:收到订货通知后:标包堆焊材质产品交货期为60日历日(含监造报告)。
*2.9质量保证期:堆焊材质产品质量保证期按《UNS N08825双金属复合管件技术规格书》要求执行。
*2.10 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
*3.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贸易商投标。
*3.4允许管件外购。
*3.5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管件制造商名单(不多于三家),实际供货时,如与此名单不符,招标人将终止与投标人的合同(或框架协议),并可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选供应商,也可以重新招标。
*3.6投标人应满足《UNS N08825双金属复合管件技术规格书》的全部条款(业绩和用户证明条款除外)。其中应对《UNS N08825双金属复合管件技术规格书》的全部条款(业绩和用户证明条款除外)进行逐条响应。
逐条响应方式为:投标人应对照需响应的条款逐条说明其资质、证书、投标产品参数等,不能以“满足”、“同意”、“优于”等笼统语言进行响应。
*3.7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的格式提供以下承诺函:
R 履约承诺函
R 信誉承诺函
R 履约能力考察承诺函
R 常设保证金承诺函
R 最低起订量承诺函
R 交货时间承诺函
R 型式试验证书承诺函
R 检验报告证明
R 物资驻厂监造承诺书
*3.8财务要求
R 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R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证明资料: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近两年中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组成审计报告的内容;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若投标人由于成立时间的原因而不能提供完整的一个年度的财务报表,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组成审计报告的内容。
*3.9信誉要求
*3.9.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3.9.2 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若投标人近三年在国家、行业、集团公司、地方政府以及分公司质量监督检查中,存在重大质量问题、事故,其投标资格将被否决。
*3.9.3 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开标当日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4)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及所属公司列入“三商”黑名单。
*3.9.4 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3.9.5对投标人存在待认定失信行为的处理要求。若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组织实施的其他招标项目中发生失信行为且当前处于待认定处理期间,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履行告知义务。对于正式认定处理的失信行为导致暂停投标资格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3.9.3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专业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资质、资格强制要求的政府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方式核查投标人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3.10投标人使用管件的制造商应具有国家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应为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子项目应为无缝管件(B1、B2);投标人使用的制造商应与投标人中标后实际供货的管件制造商一致;
※3.11投标人应具备具有自动参数控制和监测功能的堆焊机至少1台,以及取得适合本项目产品制造镍基合金堆焊焊接机动焊资格的TSG焊工1人,同时提供相应人员6个月以上的有效社保证明;
*3.12投标人按“型式试验证书承诺函”的格式提供书面承诺,承诺若成为中选供应商,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按照《压力管道元件型式试验规则》(TSG D7002—2023)中压力管道元件型式试验覆盖范围的相关要求,提供覆盖范围为本次招标标的物的基管与覆层材质、基管的外径、基管与覆层的壁厚,同时典型产品弯曲半径小的可覆盖弯曲半径大的弯头,等径三通可覆盖异径三通,其余复合管件类产品均不可相互覆盖。
所有中选供应商的型式试验证书均需招标人及相关管理部门确认覆盖范围,招标人仅向中选供应商采购提供的型式试验证书已覆盖的此招标项目规格型号产品。
*3.13投标人的投标标价应满足以下要求:
相同产品类型、相同制造标准、相同材质的投标产品,若壁厚(异径三通按主管壁厚,异径接头按大头端壁厚)相同,则投标报价应按公称通径(异径三通按主管公称通径,异径接头按大头端公称通径)递增(公称通径大小相近的投标报价可相等)。
相同产品类型、相同制造标准、相同材质的投标产品,若公称通径(异径三通按主管公称通径,异径接头按大头端公称通径)相同,则投标报价应按壁厚(异径三通按主管壁厚,异径接头按大头端壁厚)递增(壁厚相近的投标报价可相等)。
c、投标人投标价格应遵循管件公称通径、壁厚、材质由低到高、价格由低到高的递增规律,出现不规则性报价或价格倒挂,否决其投标(公称通经、壁厚相近的投标报价可相等)。
d、投标价格明显低于成本价,投标人应进行价格澄清,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依据证明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其合理性,若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其不合理,可否决其投标。
*3.14业绩要求(投标人为制造商的,有效业绩范围为制造商及其授权的代理商的业绩)。
投标人应具备至少1项应用于石油、天然气生产场所工况的堆焊业绩(即提供至少1份合同或1份基于框架协议的订单)。投标人需提供业绩合同(或订单),合同(或订单)签订时间为2022年1月至今,人民币合同还需提供此业绩对应的增值税发票;提供的业绩须是应用于石油、天然气生产场所工况,若合同(或订单)无法体现应用于石油、天然气生产场所工况,则还需提供此业绩合同(或订单)对应的技术规格书或用户证明文件等资料,证明此业绩应用于石油、天然气生产场所工况。
如果技术规格书中投标人资质、业绩、应提供的证书等有与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不一致的,则以“投标人资格要求”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满足任一“*”条款将被视为不满足实质性要求,其投标将被否决。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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