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加工液产品定制生产服务商短名单库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RHY-2025-FW-12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金属加工液产品定制生产服务商短名单库采购项目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润滑油分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为确保完成2025年度金属加工液产品线预算任务销量,建议在华东、华南、华北等重点区域增加金属加工液定制生产服务商,进一步增强金属加工液产品供应保障能力。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金属加工液产品定制生产服务商入库短名单。
2.2招标内容:
本次公开招标范围为华东、华南、华北地区金属加工液产品定制生产服务商入库,产品需求不定,待有实际需求时,向入库供应进行采购。
2.3服务期限:准入有效期为1年。
2.4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技术要求:按金属加工液产品质量指标执行,通过公开招标入库的服务商,如果为初次合作供应商,报价中标后,需对其中标产品进行评定,合格后方可采购,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要求。
2.7其他说明: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接受分支机构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允许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参与投标,但必须得到总公司的授权,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投标时执行分支机构的资质、业绩、财务文件。
3.3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
3.3.1 资质要求:
3.3.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包的投标。
3.3.1.2 投标人必须为金属加工液产品制造商,有金属加工液产品需要的主要生产设备,(提供投标产品的生产设备台账及照片等证明材料),至少拥有鼓风干燥箱、石油产品运动粘度试验器、倾点,浊点,凝点试验器、润滑油泡沫特性试验器、石油产品色度试验器、赛多利斯分析天平、石油产品开口闪点燃点试验器、四球摩擦实验机、石油及合成液抗乳化测定仪、润滑油氧化安定性测定仪等金属加工液产品相关指标要求的批次检验设备。(需提供检测设备清单及照片等证明材料)。
3.3.1.3投标人安全、环保、职业卫生管理应满足国家及地方政府相关的管理规范、标准及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有效资料(有效的安评、环评、消防验收报告或备案)。
3.3.1.4投标人需要具备现场技术服务能力及技术服务团队(提供承诺).产品配方体系必须经招标人评审。
3.3.1.5 ①投标人应具有供货能力,承诺在华东、华南、华北地区有7日内已到货的能力,符合油品运输等方面的质量安全环保要求,交货保证措施到位材料(需提供承诺函)。②投标人需承诺提供产品的质量售后服务。③投标人需承诺装卸设备设施满足原材料、包装产品装卸需求。④投标人须承诺保证产品质量,诚信守时按期供货,如有弄虚作假,以次充好,因供货原因延误生产,愿意承担取消供应商资格,列入黑名单的后果(需提供承诺函)。
注:以上所有承诺若未能遵守和完成,提供虚假承诺,视为重大违约,扣留履约保证金,取消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列入润滑油公司失信企业名单,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润滑油公司保留进一步追责的权利。
3.3.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2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一份300吨以上的金属加工液供货合同等业绩证明材料,同时需提供合同相对应发票(对应发票须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 chinatax.gov.cn)”查询截图。)。
3.3.3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需提供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或提供 2024年度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司公章。
3.3.4 信誉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对以下条款进行承诺,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当日登录以下网站查询,若承诺内容与网站查询内容不一致,以评标委员会评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①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书);
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查询截图);
④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⑤未被纳入中国石油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https://*/#/
blacklist)(须提供承诺书)。
投标人在*发布的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
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
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
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
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
【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投标人有失信行为,并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3.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