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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炼化设备完整性管理长庆石化试点项目设备完整性管理数据治理服务项目

中国石油炼化设备完整性管理长庆石化试点项目设备完整性管理数据治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A602-FW125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炼化设备完整性管理长庆石化试点项目设备完整性管理数据治理服务项目已由长庆石化分公司批准,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庆石化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石油炼化设备完整性管理长庆石化试点项目设备完整性管理数据治理服务项目

2.2项目概况:在长庆石化现有数据治理平台及数据治理成果的基础之上,补充开展设备完整性管理的相关的信息系统接入、数据编码映射转换、数据采集、数据存储、相关资源目录设计补充等工作,实现设备相关系统数据互通及共享。整合120万吨/年溶剂脱沥青等23套装置的设备各类动、静态数据,形成设备对象化数据资产,为设备完整性管理平台建设提供数据和技术支撑。具体实施内容包括:设备类数据模板编制、设备个性化数据的结构设计(大机组附属设备、仪表回路、泵组等)、模板下发、培训用户进行数据填报、数据校验、数据上传等。设备对象结构设计、动静态数据融合。预算金额160万元。

2.3招标范围:在长庆石化现有数据治理平台及数据治理成果的基础之上,补充开展设备完整性管理的相关的信息系统接入、数据编码映射转换、数据采集、数据存储、相关资源目录设计补充等工作,实现设备相关系统数据互通及共享。在长庆石化已完成的5套装置数据治理基础上,补充开展120万吨/年溶剂脱沥青等其他23套装置面向设备完整性管理的数据治理工作,并根据设备完整性管理的需要系统性的开展设备对象化模型的设计和数据融合。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的12个月。

2.5服务地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石化分公司。

2.6标段(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3.2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自2022年1月1日至今)数据治理服务或数字化移交相关业绩至少1例。投标人须提供业绩合同和结算发票。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合同签署时间、项目名称、项目规模及项目范围等。

3.3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4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如投标人如为分公司,应提供总公司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4知识产权要求:投标人承诺本项目服务过程中所使用的软件平台,具备完全自主知识产权(并由投标方单独承担可能的知识产权纠纷)

3.5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④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出现影响本项目实施的较大质量、安全、环保事故,且货物销售或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出现重大法律纠纷;⑤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石化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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