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川港燃气(盛港公司)2025年驾驶服务、资料整理服务业务外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N213-FW0737-01
本招标项目 川港燃气(盛港公司)2025年驾驶服务、资料整理服务业务外包 已由四川川港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四川盛港天然气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招标项目名称:川港燃气(盛港公司)2025年驾驶服务、资料整理服务业务外包。
2.2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川港燃气(盛港公司)2025年驾驶服务、资料整理服务业务外包》,具体内容为负责18台小型载客汽车、租赁车辆和17台巡游出租车运营管理、车辆综合服务业务管理,具体包括从事小型载客汽车(含轿车、越野车、商务车等)的驾驶工作,执行好车辆出勤任务;负责管理驾驶服务、租赁车辆和巡游出租车运营服务过程中产生的资料、单证、票据等进行查验、复核、填报、统计、整理存档等工作。服务标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相关技术标准规范,以及满足发标方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
单位 |
岗位 |
暂定人数 |
盛港公司 |
项目综合管理 |
1 |
驾驶服务业务 |
18 |
|
车辆综合服务 |
5 |
|
合计 |
24 |
2.3 招标范围:盛港公司自有18台小型载客汽车车辆驾驶服务及运行综合服务管理,租赁车辆及自有17台巡游出租车运营管理综合服务业务(包括驾驶服务和租赁车辆、巡游出租车服务过程中产生的资料、单证、票据等进行查验、复核、填报、统计、整理存档等)。
标段(标包)划分:
本次招标共 1 个标段,具体要求:承包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项目综合管理、车辆驾驶服务、车辆综合服务管理工作,业务人员具体配置要求不少于24人。
2.4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3229757.28元(含税,税率暂定 6 %;金额以控制价表中的金额为准)。
序号 |
业务类别 |
月数 |
固定费用 (元/月) |
其他可浮动费用 (元/月) |
控制价 |
|
元/月 |
元/年 |
|||||
1 |
项目综合管理 |
12 |
6000 |
3270 |
9270 |
111240 |
2 |
驾驶服务业务 |
12 |
99000 |
114526.44 |
213526.44 |
2562317.28 |
3 |
车辆综合服务 |
12 |
30000 |
16350 |
46350 |
556200 |
|
合计 |
12 |
135000 |
134146.44 |
269146.44 |
3229757.28 |
2.5 服务地点:川渝地区。
2.6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2.7 质量标准:符合《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业务外包管理办法(试行)》、《四川川港燃气有限责任公司驾驶业务外包指导意见》相关制度规定。
2.8 定标原则(授标原则):
评标委员会算出综合得分并按由高到低排序,推荐1~3名为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如所有投标人均不符合推荐条件的,则本次招标无效。
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招标人有权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现场考察,考察投标文件各项内容是否属实,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若中标候选人的实际情况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或弄虚作假,能明确判定其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则取消中标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相关情况报西南油气田招标管理部门,由管理部门进行处理;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该投标人的法律责任。
*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允许分包。
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3.资质要求:
无要求。
*4人员资格和要求:
4.1项目经理:至少一名,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工作经验。需提供学历证明及工作经验证明(劳动合同或聘书或投标单位开具的证明文件)、近期三个月的社保证明(须加盖当地社保局公章或有效电子章)。同时社保证明文件必须证明其为投标人单位人员。
4.2项目经理可兼任安全负责人管理人员、车辆综合服务,但项目经理不得兼任车辆驾驶。
4.3其他人员: 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拟派服务团队人员数量储备人数不低于24人;岗位职责要求详见“盛港公司业务外包操作服务工作量”; 从事综合服务的人员,身体健康、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熟练运用办公软件(如WPS文字、WPS表格和WPS演示)和现代化办公设备操作,有一定的协调、语言、书面表达能力;从事驾驶服务人员入职应符合西南油气田公司及四川川港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对业务外包驾驶员的相关要求。”
*5.机具设备要求:
无要求。
*6.业绩要求:
近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实施不少于 1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车辆驾驶、车辆综合服务外包合同,项目金额大于或等于200万元,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有效的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7.财务要求:
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证明资料:投标人需提供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报表附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页、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页、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证书页、会计师事务所盖章页、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页等组成审计报告的所有内容;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
*8.信誉要求
*8.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8.2 投标人2022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8.3 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在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8.4 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以上8.1-8.2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8.3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专业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资质、资格强制要求的政府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方式核查投标人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9.其他要求: /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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