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采气管理区太原食堂食材采购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ZZ07-WZ260
本招标项目 忻州采气管理区太原食堂食材采购服务项目(二次) 招标人为 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忻州分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员工福利费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 食堂食材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 招标产品范围:该项目为忻州采气管理区食堂食材采购服务,该项目采购数量、种类等以每日采购清单为准,包括但不限于米、面、油、调料、蔬菜、肉类、水果、蛋类、奶类、饮品、预包装食品等,满足食堂供应三餐所需食材。
2.2 实施或交货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龙城壹号商办楼。
2.3 交货期或供货周期:每周至少供货3次。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5 验收标准或质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6 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选取 1 名供应商。
2.7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 投标人须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分支机构投标应获得法人授权),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2 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
3.3 业绩要求
2024 年 6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至少具有 1 项本项目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及发票,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 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资不抵债情况。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新成立的公司(2025年1月1日以后成立)等投标人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年度财务报表等有效证明材料。
3.5 信誉要求:
3.5.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3.5.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查询截图)
3.5.3 2022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提供查询截图)
3.5.4 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5.5 投标人不得被纳入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以*公示结果为准)。
3.5.6 投标人未被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列入年度清退及警告承包商黑名单或限制投标人。
3.6 其他要求
3.6.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3.6.2 投标人 2022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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