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中国石油江苏南京销售分公司金盛田广场充电站
建设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中国石油江苏南京销售分公司金盛田广场充电站建设工程施工 己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南京销售分公司(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江苏销售〔2024〕5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南京销售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南京销售分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 省(自治区、直辖市) 南京 市、浦口 区、龙华路 8 8 号(金盛田广场停车场内)。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工程最高投标限价246.61万元(不含甲供材及甲方分包),含9%增值税。主要内容有:(1)新建630KVA箱变3台;(2)设置3台600KW智能群充电堆(拖6桩12枪),共计36把充电枪;(3)配套设置监控,标识标牌,照明,路灯,地面划线等。
2.3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暂定30日历天(自开工报告签发之日起计)。
2.4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5招标范围
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土建、安装工程、设施设备等,不含甲供材及甲方分包,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3.1 投标人应为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或其分支机构)。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
3.2.1
具有 有效期内的电力 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应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正常,具备施工-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三级及以上承包商准入资质,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或以上(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的资质及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http://125.32.26.40:8300/)查询结果为准)。
3.2.2投标人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且承装、承修、承试均达到五级以上资质,并均在有效期内。
3.2.3建造师数量满足《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查询结果为准)。
以上须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不满足相关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连续三年度(2022年、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注:审计报告必须是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盖章,且有注册会计师签字或盖章的。若投标人成立时间晚于上述年度,仅需提供成立以来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根据提供的最近一年度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该投标人处于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的,或不提供以上资料的,将被否决。
承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4业绩要求
2022 年 4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 1 项类似本项目建设内容的施工业绩。
其他要求:为包含高低压变配电的充电站建设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应提供合同主要页,或中标通知书;及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或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复印件需包含参与验收的单位及人员、验收的内容、验收的结论、验收的时间。时间以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签署时间,或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上记载的时间为准。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合同签订至验收报告签署期间与“近三年”期间有交叉即可。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不满足相关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曾列入已移出的不算在列)。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曾列入已移出的不算在列)。
3.5.3 2022年 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3.5.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开标截止日之前的。
3.5.5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
其他要求:
3.5.6投标人未被列入*集团级三商黑名单(以开标当日**三商黑名单查询为准)。
3.6项目经理要求
3.6.1具有 注册在投标人公司的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者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6.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7机械设备要求(须提供承诺)
满足项目建设需要。
3.8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8.1项目经理、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劳动合同主要页和投标截止时间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
3.8.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与安全管理负责人为同一人,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类)。(提供相关证书)
3.8.3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3.8.4至少配备高压电工1名,持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证书中“操作项目”覆盖“高压电工作业”。(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3.9投标人建立QHSE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10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
3.11其他要求
3.11.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有在建项目。(须提供承诺)
3.11.2 不接受母公司与子公司或有管理从属关系的企业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11.3投标人提供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人员HSE培训合格证书》,或承诺中标后参加招标人组织的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人员HSE培训并合格,如未参加HSE培训或培训不合格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提供对应的HSE考核合格证明,或者参加招标人组织的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人员HSE培训承诺书。
3.1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3.11.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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