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长宁页岩气田一体化井位部署优化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N435-FW0912-02
本招标项目2025年长宁页岩气田一体化井位部署优化服务(二次)已由西南司招申(2025)字第340号(长宁公司)立项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四川长宁天然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长宁天然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招标项目名称:2025年长宁页岩气田一体化井位部署优化服务(二次)。
2.2项目概况:根据《长宁公司长宁页岩气田主体区五峰组~龙马溪组产能建设项目开发调整规划方案》设计,长宁页岩气田需在2027年前开钻848口井,确保气田稳产至2028年,截止2024年底已开钻659口井,2025年及以后还需新部署及开钻189口井。长宁页岩气田位于川滇交界的盆山过渡带,地表条件复杂,海拔300~2100米,人居稠密,强岩溶、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资源保护区,生态红线,煤矿等地面限制条件多,统筹动用地面地下两种资源困难;地方政府新要求必须开展平台选址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井位部署不确定性风险增大,可能造成方案编制、报批阶段的井位部署方案与实际实施差异大,不利于方案跟踪管理与评价,为保证方案编制质量,部署井位靠实可实施,需开展一体化井位部署优化工作。项目计划开展生态红线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矿权重叠区、煤矿采空区、地灾风险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地面不可工作区调查,编制迭代矢量图件;统筹考虑地面和地下资源充分动用,室内综合地下目标,地面调查成果,井工程实施等形成“1+N”套井位部署方案。室外现场比选,估算钻前平台造价,优化并确定最优一体化井位部署方案。本项目预估金额150万元(不含税)。
2.3招标范围:
提供2025年长宁页岩气田一体化井位部署优化服务,中标人根据其投标文件响应的服务能力,配合开展资料收集和现场工作,达到规避长宁区块生态红线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矿权重叠区、煤矿采空区、地灾风险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地面不可工作区,编制和迭代矢量图件。统筹考虑地面和地下资源充分动用,室内综合地下目标,地面调查成果,井工程实施等形成“1+N”套井位部署方案,室外现场比选,估算钻前平台造价,优化并确定最优一体化井位部署方案,包括:(1)配合开展长宁区块生态红线区调查;(2)配合开展长宁区块自然保护区调查;(3)配合开展长宁区块风景名胜区调查;(4)配合开展长宁区块矿权重叠区调查;(5)配合开展长宁区块煤矿采空区调查;(6)配合开展长宁区块地灾风险区调查;(7)配合开展长宁区块饮用水源保护区等地面不可工作区调查;(8)配合完成平台选址比选,估算钻前平台造价,优化并确定最优一体化井位部署方案。
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2.4工期(服务期或交货期):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5施工地点(服务地点或交货地点):长宁区块,主要位于四川省宜宾市部分地区、乐山市部分地区。
2.6质量标准:详见第五章中标人要求“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2.7最高投标限价:150万元(不含税),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2.8定标原则: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得分对各投标人进行排名,综合得分相同的,价格得分高者排名优先;价格得分相同的,技术得分高者排名优先,若价格得分和技术得分均相同的,依照商务、服务及其他评价内容的分项得分优先次序类推。
评标委员会算出综合得分并按由高到低排序,若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3家,评标委员会推荐前2名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第1名为中标人;若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小于3家时,由评标委员会确定是否具备竞争性,如具备则继续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推荐前1-2名为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招标人确定第1名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果不具备竞争性,则本次评标失败。
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如所有投标人均不符合推荐条件的,则本次招标无效。
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招标人有权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现场考察,考察投标文件各项内容是否属实,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若中标候选人的实际情况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或弄虚作假,能明确判定其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则取消中标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相关情况报西南油气田招标管理部门,由管理部门进行处理;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该投标人的法律责任。
*3.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3.3人员资格要求:投标人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均须具备水工环(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项目经理的职称证书、社保证明(2024年10月-2025年4月)。
*3.4财务要求: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近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报表附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页、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页、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证书页、会计师事务所盖章页、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页等组成审计报告的所有内容;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信誉要求
*3.5.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3.5.2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此不良记录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有商业欺诈、质量伪劣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情形,具体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因上述行为受到行政处罚、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等);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
*3.5.3 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在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开标当日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5.4 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以上*3.5.1-*3.5.2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3.5.3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评标委员会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相关部门官方网站等方式核查投标人商业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3.6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承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服务过程中: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2)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的30天内,完成合同协议书签订手续,未承诺的否决其投标。
(3)投标人须书面承诺,由于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的不确定性,本次招标不作工作量的承诺,合同生效后若甲乙双方未能就委托事宜(工作量)达成一致,乙方不得以甲方未履行合同义务为由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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