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油田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某场地建设工程爆破作业服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庆油田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某场地建设工程爆破作业服务项目已由大庆油田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庆油田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成本计划,招标人为大庆油田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某场地建设工程爆破作业服务
2.2项目基本情况:某场地建设工程暂定535万立方石方爆破作业
2.3项目实施地点:大连市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
2.4实施周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2025年10月01日;
2.5质量目标:
合格
2.6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编制爆破技术设计文件、爆破方案、民爆物品储存库(简称库房)的日常管理及民爆物品的审批、购买、运输(含出入服务现场)、入库、储存、保管、发放、入场、背运、沿途和现场看管、装药、爆破、退库等各个环节的工作以及负责编制爆破设计及爆破方案并向管理机关备案等所有相关工作。
2.7:标段划分及各标段作业内容:
本项目本次招标爆破区域6个(见附件:项目基本信息)划分为2个标段,划分标段如下:
第一标段:2、5、8区域内的爆破作业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编制爆破技术设计文件、爆破方案、民爆物品储存库(简称库房)的日常管理及民爆物品的审批、购买、运输(含出入服务现场)、入库、储存、保管、发放、入场、背运、沿途和现场看管、装药、爆破、退库等各个环节的工作以及负责编制爆破设计及爆破方案并向管理机关备案等所有相关工作,预计爆破方量270万m³;
第二标段3、6、9区域内的爆破作业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编制爆破技术设计文件、爆破方案、民爆物品储存库(简称库房)的日常管理及民爆物品的审批、购买、运输(含出入服务现场)、入库、储存、保管、发放、入场、背运、沿途和现场看管、装药、爆破、退库等各个环节的工作以及负责编制爆破设计及爆破方案并向管理机关备案等所有相关工作,预计爆破方量265万m³
2.8:报价方式:
采用固定单价计价(单价为不含税价格,且包括为完成服务内容所需各项措施费、风险等一切费用)。
最高限价为:详见最高限价表;各投标人单项报价不得超过单项最高限价,否则否决其投标。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中报价要求规定的格式填报投标单价,投标单价乘以招标人设定的暂定工程量为合价.
最高限价表
序号 |
标段 |
计价 规格 |
最高限价 |
投标报价 (不含税) |
备注 |
1 |
标段1-2 |
m3 |
11.5元/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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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量及报价说明:
(1)以上工程量为暂定预定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计算依据,最终结算以实际按成工程量为准。
(2)石方爆破结算按天然密实方体积计算。
(3)投标方需自主填报固定单价,且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4)石方爆破投标报价包含包括但不限于编制爆破技术设计文件、爆破方案、民爆物品储存库(简称库房)的日常管理及民爆物品的审批、购买、运输(含出入服务现场)、入库、储存、保管、发放、入场、背运、沿途和现场看管、装药、爆破、退库等各个环节的工作以及负责编制爆破设计及爆破方案并向管理机关备案等所有相关工作全部工作内容,按每立方米天然密实方石方爆破量进行计价结算。报价需包含完成上述工作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技术、安全防护、行政审批(含民用爆炸物品使用许可等合规手续)及风险等全部费用,且须符合《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安全规程》等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要求。
(5)爆破前由招标人委托第三方测绘机构进行原始地形测量,爆破后依据设计文件(含设计标高)测算石方爆破量。超挖部分不计价,欠挖部分由中标人免费爆破返工至设计标高。”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3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3.4投标人具有一级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提供《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3.5业绩要求: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土石方爆破施工业绩或爆破作业服务业绩。爆破施工业绩以合同日期为准,提供合同关键页(合同封面、项目内容、工程规模、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等关键页)原件扫描件;爆破服务作业项目业绩以合同日期为准,提供合同关键(合同封面、项目内容、工程规模、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等关键页)原件扫描件;扫描件和印章清晰可辨,无手写痕迹,无涂改。
3.6关键人员要求
3.6.1项目负责人1人(不可兼任其他岗位),具备高级/B及以上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并提供上述证件。
3.6.2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不可兼任其他岗位),具备高级/B级及以上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并提供上述证件。
3.6.3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具备高级/B及以上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并提供上述证件。
3.6.4爆破员不少于5人,安全员不少于2人,保管不少于2人,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等所有人员均需要提供有效的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相应作业类别许可资质。
3.6.5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爆破技术人、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等人员均应为本单位自有人员。提供人员劳动合同或近6个月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
3.7信誉要求
3.7.1投标人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没有欠薪及员工上访讨薪等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
3.7.2投标人需承诺,“投标人在签订合同后,现场的项目组织机构管理人员、配置的服务设备等资源,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源配置保持一致。否则经招标人查实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保留由此导致的经济损失的赔偿申诉权。”
3.7.3投标人需承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等人员不得在其他项目任职,且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在本项目不得兼任。
3.7.4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7.6 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
3.7.7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7.8开标当日未被列入集团公司集团级或企业级“三商”黑名单。
(3.7.4-3.7.8条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8其他说明事项:
3.8.1自有或租用经安全评价合格的民用爆炸物品专用仓库。须提供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评价报告。(租用的,还应提供租赁协议)
3.8.2招标结果公示后为中标人的投标人需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及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招标人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招标人对中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备案情况进行核查,如发现弄虚作假或与投标文件不符,取消其中标资格,按所投标段推荐候选人排名顺延下一位候选人为中标人。
3.8.3投标人应承诺依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辽宁省公安机关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爆破作业项目许可审批及备案手续。因中标人原因逾期未完成的,视为严重违约,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赔偿责任,并按投标候选人排名顺签下一位,相关损失由原中标人承担。
3.8.4投标人须承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承诺、合同约定保质保量完成服务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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