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2025年特种车辆及装载机修理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A406-FW671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2025年特种车辆及装载机修理项目已由长庆油田分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主要分布在甘肃省庆阳市庆城县、镇原县、环县以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定市彭阳县境内,本项目所属区域为方山、桐川、太白梁、彭阳、新集等5个作业区及生产保障大队、消防大队。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2025年特种车辆及装载机修理项目项目主要对全厂特种车辆进行定期保养以及故障处理,按照车型划分主要有2台热洗清蜡车、12台消防车(含台上装置)、6台随车吊、1台12T吊车、6台装载机和8台叉车。该项目投资费用78万元(费用为不含税,含工时费、运输费、含拆除费、含吊装费、含材料费、含HSE费等费用)。
2.2招标范围: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主要分布在甘肃省庆阳市庆城县、镇原县、环县以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定市彭阳县境内,本项目所属区域为方山、桐川、太白梁、彭阳、新集等5个作业区生产保障大队、消防大队的特种车辆维修服务。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4服务地点: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方山、桐川、太白梁、彭阳、新集等5个作业区及生产保障大队、消防大队生产区域,位于甘肃省庆阳市庆城县、镇原县、环县以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定市彭阳县境内。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2个标段,各需要服务商1家,第一标段为特车及装载机修理(该项目投资58万元,不含税,含工时费、运输费、含拆除费、含吊装费、含材料费、含HSE费等费用),第一标段为特车及装载机修理所需服务商数量为2家,按照投标人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最终金额以服务期内实际发生量及对应固定单价计算结果为准。成交份额:第一名: 60% ;第二名:40% 。
第二标段为消防车台上装置修理(该项目投资20万元,不含税,含工时费、运输费、含拆除费、含吊装费、含材料费、含HSE费等费用)。第二标段为消防车台上装置修理所需服务商数量为1家,按照投标人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最终金额以服务期内实际发生量及对应固定单价计算结果为准。
各投标人可投多个标段,但在第一个标段排名第一、二的中标候选人不参与后续标段评审。
2.6服务方式:现场服务。
2.7最高投标限价:详见2.5标段划分。
2.8服务内容:见公告附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机动车维修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维修经营备案证明。
3.2 业绩要求: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起至开标前30日业绩一份,类似业绩指:至少有一项特种车辆修理或装载机修理相关业绩。提供合同、验收单或结算单、结算发票及“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 查验平台”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应按要求提供完整的业绩证明材料,缺一将不认定为有效业绩。
3.3人员要求:不少于7人,其中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负责人1人、质量检验员1人、维修人员4人(维修服务人员中焊工1人,电工1人,起重操作人员1人)。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资格证书(电工、焊工提供特种作业操作证,起重操作人员提供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近半年连续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或其它商业保险。
3.4设备要求:设备配置:配备吊车或航吊,液压油及气缸压力表、气焊、氧焊、电焊、空气压缩机、换油设备、发动机诊断设备、地沟设施(提供详细清单、清晰的铭牌彩色照片、实物彩色照片及购置发票或购置合同)
3.5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无资不抵债情形;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报备并相应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包括包括正文部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财务审计报告上需加盖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公章,2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中国注册会计师章。注:成立日期晚于2024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3.6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第二标段:消防车台上装置修理
3.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业绩要求: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起至开标前30日业绩一份,类似业绩指:消防车辆台上装置维修相关业绩。(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合同及结算发票复印件)(需同时提供合同、验收单或结算单、发票、发票查验截图(查验网站: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服务商”应按要求提供完整的业绩证明材料,缺一将不被认定为有效业绩
3.3人员要求:不少于8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负责人1人、质量检验员1人、维修人员4人(维修服务人员中焊工1人,电工1人,起重操作人员1人)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资格证书(电工、焊工提供特种作业操作证,起重操作人员提供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或其它商业保险。
3.4设备要求:配备吊车或航吊、电焊及气体保护焊设备、空气压缩机、电动试压泵、流量计、液压试验台、超声波探伤仪、地沟设施(提供详细清单、清晰的铭牌照片、实物彩色照片及购置发票或购置合同)
3.5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无资不抵债情形;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报备并相应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包括包括正文部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财务审计报告上需加盖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公章,2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中国注册会计师章。注:成立日期晚于2024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3.6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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