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风城油田生产流体与沉积物检测分析化验
招标编号:ZY25-XJY09-FW010-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风城油田生产流体与沉积物检测分析化验已由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风城油田作业区),建设资金来自成本,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风城油田作业区)。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背景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 2025年风城油田生产流体与沉积物检测分析化验是风城油田作业区2025年计划实施的项目之一。本项目地处于风城作业区所辖区域。主要内容为风城油田作业区所辖油区的站库油田来液,净化污水,软化水,锅炉用水,原油饱和蒸气压,以及储罐、阀池等挥发性气体组分分析等检测服务,提前识别样本的组分,优化生产工艺措施,减少泵、阀门等设备的磨损和管道堵塞风险,保障油田安全正常生产。
2.1.2预算金额:50万元。(不含税)
2.2招标范围
2.2.1服务内容:暂定为风城油田作业区所辖油区的站库来液,净化污水,软化水,锅炉用水,原油饱和蒸气压,以及储罐、阀池等挥发性气体组分分析等检测服务。最终以实际工作量为准,具体工作量可根据实际生产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2.2.2服务地点:风城油田作业区所辖油区
2.2.3招标控制价:在计价依据基础上,按新疆油田公司审定价下浮25%(不含税价)。
2.2.4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2.2.5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90日历日
2.2.6标段(标包)划分:否 标段划分数量: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的法人或法人的分支机构(应有总公司授权证明)。以下两种情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取得与本项目检验检测相适应的资质认定(CMA)的有效证书;认证范围涵盖油田化验领域(油气田水、原油、油田化学剂)。
3.4、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同类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生产、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提供合同主要章节(合同名称、主要工程量、标的金额、印章页),与合同相对应的结算有效票据等。
3.5、财务要求
2022、2023、2024年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申请人须提供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2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如果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未出的,需提供2024年财务报表。
3.6、信誉要求
3.6.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6.3 2022年1月1日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
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3.6.4开标当日未被*列入三商黑名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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