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油田消防支队消防车随车及抢险救援器材安全隐患治理工程(包二)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5WZGK246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庆油田消防支队消防车随车及抢险救援器材安全隐患治理工程(包二),招标人为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消防支队,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概况: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消防支队(简称招标人)委托,就移动式防爆无线遥控消防炮等11项物资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为:带量招标。确定中标厂家和价格,确定中标数量。招标人将选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综合评价得分第1名的为中标人。
招标范围: 大庆油田消防支队消防车随车及抢险救援器材。注:参照或相当于技术规格书中的品牌要求。
2.2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进行考察,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响应不符的,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2.3中标通知书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日内完成交货。
2.5交货地点:大庆市。
2.6选商方式:用户依据招标结果选定供应商。
2.7 技术要求:见附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须为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原件的扫描件及营业执照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网站查询的截图。
3.3如代理商投标的,必须提供有效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产品唯一授权书原件扫描件。
3.4投标人必须提供由具有法定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涵盖本次招标产品的检验(或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机构应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CMA或者CNAS资质认定。报告中委托单位或供样单位必须为制造商。关键技术指标(技术规格书中的*条款)检测结果必须为合格或符合。
3.5投标人必须承诺所投产品保证质量,按期交货。
3.6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
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
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
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
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
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并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3.7投标人须在结构化的商务报价表或物料明细表的备注栏中填写其投标产品的规格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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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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