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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油田通州湾50万千瓦滩涂光伏项目补充专题报告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浙江油田通州湾50万千瓦滩涂光伏项目补充专题报告项目

项目编号:ZY25-SH10-FW864/ZB-XNYSYB-2025-00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浙江油田通州湾50万千瓦滩涂光伏项目补充专题报告项目已由中油江苏南通新能源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油江苏南通新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自投资(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中油江苏南通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背景概况

前期中油江苏南通新能源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代管)已完成通州湾50万千瓦滩涂光伏一期15万千瓦、二期35万千瓦光伏项目的备案。为快速推进在通州湾已获取光伏指标建设,保障蓝海新材料项目绿色用能,需开展浙江油田通州湾50万千瓦滩涂光伏项目补充专题报告编制工作。

2.2 服务内容

在项目开工前,开展技术咨询服务工作(含送出线路核准),负责开展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相关企事业单位业务协调工作,以及完成相关支持性文件、证件的办理,并支付相关费用,取得项目开工准备前相关职能部门专题的批复意见。

通州湾50万千瓦滩涂光伏一期15万千瓦光伏项目、通州湾50万千瓦滩涂光伏二期35万千瓦光伏项目主要包括:地震安全评估、气候可行性论证及雷电灾害评估、水土保持、文物评估、消防评估、外送线路等专题报告和评审批复。

2.3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4 项目进度要求:通州湾50万千瓦滩涂光伏一期15万千瓦光伏项目要求2025年10月具备开工条件;通州湾50万千瓦滩涂光伏二期35万千瓦光伏项目要求2025年12月开工条件。

2.5 服务地点:江苏省南通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2.6质量要求:按相应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全部专题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取得相关许可文件。

2.7 招标范围:通州湾50万千瓦滩涂光伏一期15万千瓦光伏项目、通州湾50万千瓦滩涂光伏二期35万千瓦光伏项目主要包括:地震安全评估、气候可行性论证及雷电灾害评估、水土保持、文物评估、消防评估、外送线路等专题报告和评审批复。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3.2 财务要求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扫描件或复印件(如分公司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分公司视同提供);事业单位仅需提供2023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或同等)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投标人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的财务状况表。

3.3 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类似专题项目前期工作服务项目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扫描件或复印件;有效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

3.4 信誉要求

3.4.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4.3 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3.4.4 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4.5 开标当日投标人未被纳入集团公司级“三商”黑名单(以*公示信息为准)。

3.5 人员要求

3.5.1 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在类似项目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须提供:1)职称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2)业绩合同或合同相对方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以上材料须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

3.5.2 项目其他人员:不少于4人。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须提供职称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

3.5.3 以上人员需为投标人自有人员。须提供在职证明(盖单位章)或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证明材料应是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清单或证明,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

3.6 其他要求

3.6.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允许分包,分包人资质需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人要求,并经招标人许可,中标后将分包商相关资料报招标人项目实施单位备案。

3.6.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人。

3.6.3 投标人须承诺本项目工作开展期间涉及的工农关系、企地关系等由投标人负责协调解决,解决问题过程中所发生费用由投标人承担。须提供承诺书

3.6.4 投标人需承诺在中标后及时配合招标人办理浙江油田分公司市场准入和HSE准入,并按照招标人要求及时取得有效准入,否则招标人将不予签订合同,投标人也不得实际发生项目履行行为,同时招标人将按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重新选择中标人。(已办理准入的投标人无需承诺)

3.6.5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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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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