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勘探开发事业部2025-2026年产能及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技术服务框架项目
项目编号:ZY25-SH10-FW470/ZB-KTKFSYB-2025-017
本招标项目勘探开发事业部2025-2026年产能及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技术服务框架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资金来自 投资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为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建设项目依法合规组织建设,浙江油田公司勘探开发事业部拟计划组织开展浙江油田公司2025-2026工程建设类项目的安全评价技术服务(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项目招标。本次招标采用框架入围方式,框架入围服务商2家。
1.服务内容
勘探开发事业部2025-2026年产能及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技术服务框架项目。主要服务内容为:
1)安全预评价及安全专篇设施设计审查服务。在建设项目前期实施,具体内容包括:收集相关基础资料,辨识与分析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确定其合规性,预测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建议,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并负责报告的通过评审,取得专家意见,按照专家意见修改完成最终报告并完成备案,递交甲方正式安全预评价报告;负责组织专家评审安全专篇审查服务工作。
2)安全验收评价服务。在建设项目投产后实施,具体内容包括:收集相关资料,检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情况,检查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制度等到位情况,审查确定其合规性,编制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并负责报告的通过评审,取得专家意见,并根据专家意见完成报告书的修改,递交甲方正式安全验收报告。
3)承担为获取项目安全预评价备案/安全专篇审查/安全设施设计验收所涉及的踏勘费、会务费、评审费等所有费用。
2.服务地点(包含但不限于):重庆市、四川省等招标人指定地点。
3.服务期限:自招标人下发服务通知之日起2年。
4.本项目入围服务商工作量分配原则如下:原则上排名第一的入围服务商承接55%的项目份额;排名第二的入围服务商承接45%的项目份额。
招标人不保证入围服务商的具体承接份额,框架协议执行过程中,招标人有权根据入围服务商拟投入资源能否满足项目的工作需求、入围服务商的工作表现、考核评价情况调整入围服务商的工作分配。
5.招标范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对勘探开发事业部2025-2026年产能及建设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及安全验收评价技术服务。
1)根据招标人委托,结合相关法律法规、项目初步设计、现场勘查等资料,组织有资质的技术人员分析和预测该项目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程度,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编制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并经专家评审通过,负责协助甲方所委托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报审、组织评审,包括重大设计变更审查申请等。
2)根据招标人委托,结合相关法律法规、项目初步设计、施工总结、现场勘查等资料,开展安全设施设计验收,编制验收安全设施设计验收报告书,并通过专家评审。
6.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3.1 资质要求
3.1.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
3.1.2 具有业务范围为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或陆上油气管道运输业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须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3.2 财务要求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扫描件或复印件(如分公司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分公司视同提供)。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的财务状况表。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已完成的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安全评价类(安全预评价或安全验收评价)服务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工作内容及盖章签字页)及评价报告(包含但不限于报告封面、评价人员签字页及结论页)的扫描件或复印件;业绩统计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 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③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④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⑤开标当日投标人未被纳入集团公司级“三商”黑名单(以*公示信息为准)。
3.5 人员要求
3.5.1 投标人需针对本项目建立项目管理机构,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不少于4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其余编制人员不少于3人。须提供人员名单和身份证(正反面)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3.5.2 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一级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主持编制过1项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安全预评价报告或安全验收评价报告(验收意见书)。须提供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证书和安全预评价报告(或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封面、编制人员页(其中姓名与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姓名一致)的扫描件或复印件;业绩统计时间以报告出具时间为准。
3.5.3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其他编制人员需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关系。须提供劳动合同或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是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清单或证明,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3.6 其他要求
3.6.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6.2 投标人须承诺在中标后及时配合招标人办理浙江油田分公司市场准入和HSE准入,并按照招标人及其上级主管单位要求及时取得有效资质和准入,否则招标人将不予签订合同,投标人也不得实际发生项目履行行为,同时招标人将按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重新选择中标人。(已办理准入的无需承诺)
3.6.3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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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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