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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油田264万千瓦新能源及配套煤电、碳捕集一体化项目(一期)办公基地及克石化蒸汽管道工程-2标段

新疆油田264万千瓦新能源及配套煤电、碳捕集一体化项目(一期)办公基地及克石化蒸汽管道工程二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Y25-Z223-GC122-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疆油田264万千瓦新能源及配套煤电、碳捕集一体化项目(一期)办公基地及克石化蒸汽管道工程 已由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以 新能源[2025]3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新疆油田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招标人为  新疆油田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克拉玛依市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二标段克石化蒸汽管道EPC总承包:为克石化蒸汽管道设计、采购、施工等内容。新建一条DN500蒸汽管线,设计压力5.0MPa,设计温度475℃,设计流量300t/h。起点为拟建电厂围墙外2m至克拉玛依石化厂内。

2.3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0日历日。

2.4招标范围(二标段)

2.4.1投标人负责:临时设施的建造、维护、拆除、占用土地的恢复,招标人负责采购的设备及材料的催交、领取、运输、保管,投标人负责的设备(含监造)及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施工,法律规定由投标人负责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的办理,法律规定和由投标人负责的保险,工程接收前的照管和维护,对招标人的操作人员及技术人员进行操作和维修等的培训,试运行,编制竣工文件、操作手册、维修手册,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协助招标人办理永久土地手续办理,负责临时土地、道路、电力线路、铁路等跨越手续办理工作,办理将相关资料移交至招标人。协助招标人办理法律规定由招标人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验收、审批、核准、备案或补偿等手续。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施工场地及周边环境与生态保护全面负责。

具体如下:

2.4.1.1设计:包括且不限于施工图勘察设计(含消防专篇)、竣工图,为招标人施工图审查提供必要的文件和资料等。

2.4.1.2采购:包括且不限于构成本工程所有设备材料、施工及相关服务(含试验、调试、监检、并网手续等)、设备保管、运输、二次搬运(包括甲供材料)、装卸车、超重设备发生的桥梁加固、信号灯改移等铁路、公路改造措施等的采购。投标人自行采购的物资中属中石油集团一级物资的(参考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一级物资管理目录),必须执行中石油一级物资集中采购结果。

2.4.1.3施工及施工组织:包括且不限于本项目的工程策划编制、工程创优方案编制、样板工程、招标范围内所有建筑安装、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仿真建模、智慧场站、数字化交付、四通一平(需核实明确办公基地的场平工作是否再本次招标工作范围内)、开工仪式、现场临设及线路穿越水渠、公路、地下管道、光缆、电缆、施工便道便桥等相关工作,均由投标人负责,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2.4.1.4验收、检验、试验、调试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完成设备及材料检验试验、设备及系统调试、整套启动及试运行、工程质量验收等;配合建设单位完成工程档案验收、工程消防验收等各阶段验收工作,包括工程建设中和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前环境保护、劳动安全、职业卫生、水土保持、质量监督各阶段验收等;配合财务竣工决算、审计、工程竣工验收等。

2.4.1.5资料:完成工程建设项目资料移交归档,达到中石油项目档案管理相关要求。

2.4.1.6培训:施工完成后、项目投运前对招标人开展设备设施操作、维护等系统性培训,使招标人具备设备运行的能力。

2.4.2.工作量明细:

2.4.2.1本次招标为克市化外部蒸汽管道展开长度约3.07km,炼厂内部蒸汽管道展开长度为1.49km,其中蒸汽主管管径为φ508×20,支管管径为D426×17、D325×14,材质采用15CrMoG锅炉用钢管(执行《高压锅炉用无缝钢管》GBT5310-2017,电厂出口蒸汽压力4.6MPa(g),蒸汽温度为470℃,设计流量300t/h,DN400支管设计流量100t/h,DN300支管设计流量60t/h。)。克石化蒸汽管道起点为拟建电厂围墙后,沿围墙外2m-6m范围内进行低墩敷设,沿线穿越铁路1处,穿越主要公路2处。依次经过1处市政规划用地(暂时未知用途),一处在建20×104m³沥青存储库,一处新疆油田已占用土地(用途未知)到达克拉玛依石化厂动力厂围墙内300米处,跨越围墙后沿厂内已建道路敷设至加氢改质装置区南侧配汽点,在配汽点建设1座蒸汽分配集箱,将蒸汽分配为4路,4路蒸汽管线与已建蒸汽管线连接,在配汽点建设1座蒸汽分配集箱,将蒸汽分配为4路,4路蒸汽管线与已建蒸汽管线连接。

煤电项目克石化蒸汽管道工程的线路工程(含公(铁)路、光(电)缆、管道等穿越)、水保工程、配套工程(含通信线路、高后果区视频监控)等工程施工、单体调试、联合调试、投产保运、工程缺陷责任期内与质量保修期内的修复、保修工作、仿真建模、三维数字化交付、智慧工地、监检备案等以及所有相关通过权手续办理;EPC总承包全面管理(安全、环境、质量、工期、投资、信息、维稳、档案、“六化”、创优等),全部工程的建设和安装调试。

2.4.2.2工程内容如下:

包括且不限于:

投标全部工程的施工图勘察设计(办公基地工程除外)、建安施工和设备材料采购,项目竣工验收后移交。项目检验、试验、单体调试及分系统试运与整套启动、质监验收、达到设计值投产、竣工验收、安全稳定运行、消缺、整套系统启动的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直至移交生产所完成的全部工作,含安全设施标准化至正式投运。项目投产所需的各类检查、检验、验收及证照办理。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招标人办理的,投标人代为办理时,招标人应出具相应授权委托书。

2.4.2.2.1设计工作范围

本工程负责本标段设计原则、标准化设计、施工图勘察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纸编制及技术规格书的工作,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分别满足国家、行业、中石油集团现行的标准、规程、规范及“六化”相关规定的要求,经招标人审查合格后实施。投标人负责本项目整体设计协调和服务(含现场服务),配合所有设计文件和图纸的审核通过和审查、验收、备案、文件归档,负责各类设计交底、设计审查工作。设计依据参照本项目已评审通过的初步设计报告。负责智慧场站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智慧工地系统)。负责克石化蒸汽管道工程与新疆油田264万千瓦新能源及配套煤电、碳捕集一体化项目(一期)设计(含智能管控一体化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对接协调工作;

2.4.2.2.2施工范围

负责投标区域内所有建筑与安装工程。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征地范围内施工,若施工需要临时占地超出征地范围的,由投标人自行征地、办理临时用地审批手续。

负责样板工程建设,每个标段均需完成其样本工程的施工建设,样板工程方案经招标人审批后实施。

2.4.2.2.3办理相关审查、验收手续(包含且不限于):

负责完成招标范围内的全部设备启动和试运行过程中的运行和维护工作;办理施工图审查手续含政府、新疆油田公司、消防等相关部门施工图审查、备案;配合办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竣工验收、防雷、消防等最终备案及最终验收工作;负责各自承建区域内实施过程中的检测、验收工作并取得相应的报告,通过政府部门验收;负责依照评审通过的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所涉及的防治水土流失、防治环境污染、土地复垦等相关措施的实施,达到政府要求的验收标准;负责各自承建区域内设备系统标示牌(包括安全警示牌)制作及安装,满足国家及招标人的要求及验收;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且不限于:项目投产所需的各类检查、检验、验收及证照手续办理)。上述验收报验文件的编制、咨询、报审、直至竣工验收通过的全部工作,并由投标人承担相关费用。

2.4.2.2.4 数字化交付工作范围

负责提供工程设计文档、三维模型、流程图及其对象属性数据表;负责提供工程施工相关文档资料,提供工程检测相关的文档资料;负责协调供应商完成其供应物品的数字化交付信息的提交工作;负责配合数字化交付承包商的相关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2.4.2.2.5 智慧工地工作范围

投标人负责投标区域内智能化管理的相关设备的采购与施工,包括但不限于门禁系统、视频监控(包括高清网络红外球机、高清网络红外枪机、高空全景智能球机、移动布控球机等设备达到各标段区域全覆盖)、视频智能分析、人员定位、环境监测、无人机巡检等;负责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人员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进度管理等相关的资料录入。

2.4.2.2.6 入场HSE培训范围

投标人需遵守《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新疆油田公司相关规定,负责人员入场前6小时安全培训、HSE取证培训、三级教育培训等相关培训并承担相应培训费用。为全员购买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险以及提供6个月内县级以上医院体检报告。投标人关键岗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施工项目负责人)需取得中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颁发的外部承包商HSE培训合格证书或承诺开工前取得承包商HSE培训合格证书。

2.4.2.2.7 创优范围

负责本项目工程创优方案的编制与实施;负责配合招标人对创优工程的相应要求。

2.4.3.控制价:按标段设置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总造价为4929.79万元(不含税),其中工程费用为4335.90万元,其他费用为160.30万元,暂列金额为433.59万元。各项报价需均在控制价以内,所有价格均为不含税价,保留两位小数。

本项目采取“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控制价包括投标人完成EPC总承包范围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工程费用(设备购置费、建安工程费、试验费、调试费、安全文明施工费(HSE费用)等)、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总承包管理费和勘察设计费)、风险费等与EPC项目有关的全部费用费用。费用包括且不限于:投标人承担本招标范围约定内容所需的人员的薪金、乙供物资、建安工程费、安全文明施工费以及其他材料和工程设备、交通、食宿和通讯费用、劳保、利润、可预见性的风险费用、环境保护费、维稳、检测等所有费用。本项目合同为单价合同,工程量据实结算,中标单位中标后,要优化施工图设计,控制工程量,除工程变更外,结算时工程量原则上不得突破控制价。

第三方检测(包括但不限于地基基础、建筑材料、消防检测、防雷检测和环境检测等)由招标人负责。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应为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或设计单位(或其分支机构)。

3.2资质要求:

3.2.1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3.2.1.1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级资质,或满足《关于印发〈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0]210号)及相关补充规定的资质;或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 一级或二资质。

3.2.1.2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1.3具有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许可项目 工业管道 许可子项目 GC1      许可参数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过渡期应符合《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实施意见》(市监特设〔2022〕17号)文件的规定。

3.2.2设计单位投标

3.2.2.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该工程项目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或 化工石化医药 行业工程设计  级资质;或 石油及化工产品储运专业工程设计  级资质;或 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 行业工程设计  级资质;或 管道输送专业工程设计  级资质。

3.2.2.2具有压力管道设计许可项目 工业管道 许可子项目 GC1  许可参数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过渡期应符合《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实施意见》(市监特设〔2022〕17号)文件的规定。

3.3财务要求: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3年(2022年、2023年、2024年)财务状况良好,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附注(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

成立日期晚于 2022 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4业绩要求: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  1 项  类似项目        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或施工总承包业绩。

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压力4MPa以上,管径DN300以上的天然气或蒸汽管道项目(下同)。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3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3.5.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拟委任的施工负责人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

3.5.5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6项目经理要求:

3.6.1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3.6.1.1具有 机电 工程专业 一级或二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或具有注册 公用设备(动力专业)或化工 工程师执业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3.6.1.2注册建造师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6.1.3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  1 项   类似项目  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或施工总承包的项目经理业绩。

3.6.2设计单位投标

3.6.2.1具有注册 公用设备(动力专业)或化工 工程师执业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或具有 机电 工程专业一级或二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3.6.2.2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  1 项    类似项目  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或施工总承包的项目经理业绩。

3.7设计负责人要求:

3.7.1 设计单位投标

3.7.1.1具有注册 公用设备(动力专业)或化工 工程师执业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3.7.1.2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 1  项   类似项目  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设计负责人业绩或设计总承包设计负责人业绩。

3.7.2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应承诺设计分包商的设计负责人符合3.7.1要求。

3.8施工负责人要求:

3.8.1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3.8.1.1具有 机电 工程专业 一级或二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3.8.1.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8.1.3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 1  项  类似项目 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业绩。

3.8.2设计单位投标

应承诺施工分包商的施工负责人(即分包商的项目经理)满足3.8.1要求。

3.9机械设备要求:

满足项目建设需要

3.10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10.1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3.10.1.1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10.1.2配置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其余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根据实施方案中预计用工人数计算,并列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名单。

3.10.1.3承诺设计分包商的设计负责人与设计分包商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10.1.4

安全管理负责人具有安全专业  级及以上职称或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以有效注册证书为准),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10.2设计单位投标

3.10.2.1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10.2.2承诺施工分包商的施工负责人(即分包商的项目经理)与施工分包商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10.2.3承诺施工分包商配置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其余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根据实施方案中预计用工人数计算。

3.10.2.4

安全管理负责人具有安全专业 高 级及以上职称或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以有效注册证书为准)

3.11投标人建立QHSE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3.12联合体要求:不接受

3.13其他要求:

3.13.1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有在建项目。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生产安全、突发环境事故。

3.13.2农民工工资保障要求:书面承诺农民工工资按期支付(格式自拟)。

3.13.3投标人应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的入库承包商且状态正常,并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以开标当日查询为准)承包商相关情况可通过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平台实时查询

4.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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