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七采油厂标牌制作加工招标公告(服务)
招标编号:2025FWGK065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成本计划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标牌加工制作项目,主要是满足单位指示牌、标识牌、警示牌等需求,具体以实际工作量为准,计划投资150万元(含税)。
2.2 招标范围:对所属各单位申报的标牌制作加工需求进行服务,采购内容:标牌(如标识牌、指示牌、警示牌等)的设计、制作、安装及售后服务。具体内容与数量以实际工作量为准;计划投资150万元(含税)。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5 年12月 31日(不含质保期)。
2.4 项目实施地点:乙方场地或甲方现场
2.5 计划投资:人民币150万元(含税)。
2.6 标段划分:标段一:2025年第七采油厂标牌制作加工。
2.7 其他说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须为合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同时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营业执照基础信息”选项卡网络查询截图,评委现场上网核验;
3.3基础设备:投标人需具备满足本加工项目所需同类功能基本生产设备,并提供设备的规格型号及功能描述:①UV喷绘(打印)机、②雕刻机、③切割机、④电焊机。注:1、需附带设备所在加工车间的整体布局实况彩色照片;一台设备对应一张照片并标注设备名称和规格型号(照片须带时间、地点、经纬度的水印)。 2、需提供本单位设备购置发票原件扫描件或提供整体购置合同(合同中列明所需设备)及整体购置发票原件扫描件。(发票日期应在招标公告之前,不含公告日)
3.4投标人须承诺:于开标之日前三年内投标人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没有欠薪及员工上访讨薪等不良记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或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列为黑名单。
3.5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投标人有失信行为,并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3.6投标人须承诺:①本次投标提供评标资料全部真实准确且设备完好在用;②无条件保证 24 小时(含节假日)应急服务;③如果在招标期间和公示期间发现投标人有违反①承诺的情况,将终止投标人投标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现投标人有违反①②承诺的情况,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拟中标人(中标人)同意接受招标人现场勘察,并承担由违反承诺给招标人带来的一切损失。
3.7投标人必须签订《投标人诚信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诚信承诺书》。
3.8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响应不符的,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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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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