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测井西南分公司动态载荷下管串三维振动建模及井筒响应分析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N643-FW1159-01
本招标项目是中油测井西南分公司动态载荷下管串三维振动建模及井筒响应分析,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
- 项目背景情况:本招标项目“动态载荷下管串三维振动建模及井筒响应分析”是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科研项目既定委托研发外协内容,该内容是开展可控冲击波射孔联作管串安全性分析和可控冲击波-射孔井筒完整性评价的基础,为可控冲击波-射孔联作参数设计、联作管串优化、管串与井筒安全性评价的提供必要理论支撑。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
- 招标范围为:动态载荷下管串三维振动建模及井筒响应分析研究。
- 服务内容:压力波叠加载荷计算模型研究;一体化管串井下横-纵-扭振动预测模型研究;联作段套管安全性及水泥环完整性分析。
- 服务地点:由中标人提供,并经招标人认可。
-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至2026年6月30日前。因招标人科研需求发生变化引起服务期限变化时,按调整后的实际服务期限调整。如遇中油测井相关政策有重大变化时,按照中油测井政策执行。
- 计价方式:固定总价,含材料费、人员费、管理费、完成本项目服务内容和要求的一切相关费用。
- 控制价:
控制价:控制总价370万元(不含税),执行国家法定税率。其中各分项控制价如下表所示:
分项控制价明细表
序号 |
服务内容 |
控制价(万元/不含税) |
1 |
压力波叠加载荷计算模型研究 |
108 |
2 |
一体化管串井下横-纵-扭振动预测模型研究 |
162 |
3 |
联作段套管安全性及水泥环完整性分析 |
100 |
控制总价 |
370 |
- 报价方式:
(1)服务商做低于控制价总价的唯一报价,且最多保留一位小数,如330万元、330.5万元(算数相等视为等效数值,如330.00万元等效330万元,不因小数位数原因否决)。若报价大于或等于控制价,或小数点后非最多保留一位小数,如330.55万元,以及有多个报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2)服务商还需要对分项控制价明细表中三项控制价分别进行唯一报价,报价不得高于分项控制价,且最多保留两位小数。如98万元、98.2万元、98.25万元(算数相等视为等效数值,如98.250万元等效98.25万元,不因小数位数原因否决)。若报价大于或等于控制价,或小数点后非最多保留两位小数,如98.255万元,以及有多个报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 结算方式:按照研究内容分两次结算。1.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服务内容“压力波叠加载荷计算模型研究与一体化管串井下横-纵-扭振动预测模型研究”并通过阶段验收,提交阶段研究研究成果后,按照对应服务内容的中标价格进行结算;2.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服务内容“联作段套管安全性及水泥环完整性分析”并通过项目结题验收,提交项目研究研究成果后,按照对应服务内容的中标价格进行结算。
- 项目金额:预计总金额370万元(不含税),执行国家法定税率。含材料费、人员费、管理费、完成本项目服务内容和要求的一切相关费用。
- 分包要求:不允许分包。
- 标段(标包)划分:否。
- 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 对投标人存在待认定失信行为的处理要求。若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组织实施的其他招标项目中发生失信行为且当前处于待认定处理期间,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履行告知义务。对于正式认定处理的失信行为导致暂停投标资格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严禁转包、转委托。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10日内的网站查询截图(截图需显示查询时间),以及加盖公章的有效书面承诺。
*3.3.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10日内的网站查询截图(截图需显示查询时间),以及加盖公章的有效书面承诺。
*3.3.3承诺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提供加盖公章的有效书面承诺。
*3.3.4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以上条款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需提供2024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复印件。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经测算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或因投标人提供资料不全导致无法测算是否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3.5 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合同签订日为准)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过至少1次石油领域科研技术服务。
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关键页及对应发票(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校验截图)(投标人已完成,但还未开具发票的,则提供有效合同及甲方签字盖章的科研技术服务项目验收通过证明)等有效证明资料清晰影印件。如投标人为高校或科研单位,业绩为自身科研项目做的石油领域科研项目,则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科研项目验收通过报告清晰影印件。有效证明资料中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双方主体、价款或报酬、交易内容、日期等作为评审依据的关键信息不得进行涂改,否则视为无效。
*3.6其他要求
*3.6.1投标人未被集团公司或测井公司取消(或暂停)投标、交易资格(取消相应市场准入、暂停投标、交易、列入黑名单等)。
*3.6.2投标人需承诺:不得有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范围内领导干部、党员及在管理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在非管理岗位履行管理职责的人员,以及以上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其他亲属有直接利害关系。现场一经查实作否决投标处理,如合作以后发现的取消合作资格。
*3.6.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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