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公司瑶池公司锅炉空预器管箱技改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陕西公司瑶池公司锅炉空预器管箱技改改造已由 (大唐陕西发电有限公司)批准,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大唐瑶池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25-SXYC08-SG-X001
2.2 项目名称:陕西公司瑶池公司锅炉空预器管箱技改
2.3 建设地点:大唐瑶池发电有限公司
2.4 建设规模:400MW
2.5 计划工期:瑶池公司1、2 炉空预器管箱更换共84 组,1 号炉45 组,2
号炉 39 组。2025 年 9 月 10 日至 2025 年 10 月 30 日
2.6 招标范围:
2.6.1 本项目为空预器管箱更换EPC 工程,更换1 号炉45 组管箱,2 号炉39组管箱,本项目更换所需的预热器换热管61824 根,防磨瓦14784 块,涉及到本项目的所有工作(含烟道保温拆除安装,起重设备机具租赁)全部由投标方负责。
2.6.2 施工方负责机组检修期间实施大唐瑶池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2 号炉空预器管箱改造更换项目工程所需的焊接、安装、检验、试验、热处理及相关工作。本次施工过程中所有材料(焊条、焊丝、氩气、水溶纸)及工具(角磨机、内磨机及取杂物用具、焊机、焊把、气带等)等均需施工方提供。
2.6.3 施工方根据总体施工工程量及工作量进行报价,后见报价清单。
2.6.4 施工工期:接到采购方的通知50 天内完成本项工作,必要时要求24小时连续作业。
2.6.5 施工界限:施工方负责施工过程中所有耗材、工器具,采购方负责提供本次施工所需的水、电。
2.6.6 第1、2、3 层预热器换热管,加强换热管φ57*3、材质20,长度5050毫米,数量 2760 根;非加强换热管φ57*2、材质20,长度5050 毫米,数量41400根;
2.6.7 第四层预热器换热管,加强换热管φ57*3、材质 20,长度 5050 毫米,数量1104 根;非加强换热管φ57*2、材质20,搪瓷管长度5050 毫米,数量16560根;
2.6.8 管板规格及连接方式:
2.6.8.1 两端管板:厚度 20 毫米,材质 Q235A,168 片。
2.6.8.2 中间管板:厚度 15 毫米,材质 Q235A,84 片
2.6.8.3 管箱在上四层和下四层安装防磨瓦,长度5050 毫米。
2.6.8.4 管箱空预器管必须为无缝钢管。
具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近三年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并出具相应证明。
3.1.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须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企业业绩要求:近3 年内至少具有1 个200MW 或以上机组锅炉空预器更换项目业绩或空预器技改业绩或受热面检修技改业绩(自2022 年8 月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为止,已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并出具相关合同证明。(证明材料至少包括:合同首页或封面、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相关内容页)
3.2.3 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在投标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4 如发现拟派任项目经理在投标阶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况,评标委员会将启动澄清程序,投标人应按澄清要求提供经建设单位同意的项目经理变更说明或在建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3.3.5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示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3.6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 年08 月07日至2025 年08 月15 日17 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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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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