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内蒙古公司阿拉善事业部额济纳旗100MW 电网友好型风电项目
可研及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内蒙古公司阿拉善事业部额济纳旗100MW 电网友好型风电项目可研及勘察设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唐(阿拉善左旗)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银行贷款/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70%/30%,招标人为大唐(阿拉善左旗)电力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TJNM202603-ALS01
2.2 项目名称:内蒙古公司阿拉善事业部额济纳旗100MW 电网友好型风电项目可研及勘察设计
2.3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额济纳旗温图高勒苏木巴音高勒嘎查。
2.4 建设规模:100MW。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8 个月内完成
2.6 招标范围:承包人负责从可研、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到竣工图编制等全过程的勘察设计任务,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内容和深度及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要求完成设计工作。承包人要参与并制定该项目设计创国优规划及实施方案。设计过程要执行国家强制性条文及行业制定的安全性评价要求。
2.6.1 本工程勘察工作范围
根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作的需要进行的工程现场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工程测量及控制网布置,岩土工程试验、测试、分析研究等,提供满足设计所需的相关勘察报告资料。
2.6.2 本工程设计范围、设计阶段划分及各阶段服务内容
本工程设计范围:风电场内所有的设备、安装、土建工程的设计。包括但不限于风力发电机组的选型及微观选址、风机基础、吊装平台、风机变压器、集电线路、道路、升压站、接地工程、送出线路(如有)等工程设计,涉及工程的招标文件(包括招标规划)、设备技术规范书等编制,优化设计,按集团公司创建精品工程管理办法创建精品工程,工程过程中的各项审查、检查,工程设计总结,竣工验收等
本工程设计阶段划分为:可研阶段、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
(1)可研阶段:包括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对风电场区按照规划容量进行总体规划,提供单台风机的收益测算等),负责获取风资源数据,收集风电场区(含升压站)资料,进行场区道路及布机区域1:2000 地形图测量、升压站及储能站范围1:500 地形图测量,编制项目核准申请报告。项目完成产业/区域公司投资决策后,提供升压站及储能站范围1:500 地形图,提供场区道路、布机区域1:2000 地形图,并编制《项目风资源评估及机组选型专题报告》,供业主单位审查和指导主机招标等。
(2)初步设计阶段:编制初步设计原则,确定风电场风机布置方案、集电系统、升压站系统的功能、控制方式、构筑物等设计方案以及主要经济和性能指标,提出主要设备材料清单和概算部分,并作为施工图设计的依据。具体内容按《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风力发电工程初步设计内容与深度规定》要求编制;
(3)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及现场设计技术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参与评标、评审、技术联络会、常驻现场工代、配合达标投产、工程创优、申报QC 科技成果、安全设计专篇、项目后评价和专项验收等工作)。
(4)竣工图编制:竣工图编制、设计总结。
竣工图编制深度应符合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竣工图内容应与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施工验收记录、调试记录等相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须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甲级及以上和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3.2.2 企业业绩要求:近5 年(2021 年1 月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2 个及以上100MW 及以上已完成的风电场勘察设计阶段业绩,同时近5 年2021 年1 月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2 个及以上 100MW 及以上已完成的风电场可研阶段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2.3 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总工程师)须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
3.2.4 人员业绩要求:近 5 年(2021 年 1 月至投标截止日)至少 1 个 100MW及以上已完成的(山地/平原)风电场勘察设计阶段业绩的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总工程师)业绩,同时提供至少1 个已完成的100MW 及以上风电工程可研阶段业绩的项目负责人(设计总工程师)业绩。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勘察设计阶段业绩:不包含预可研、可研业绩和分包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主要内容页、用户证明)。
(2)拟派项目负责人或设计总工程师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成果文件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3.3.2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3.3.3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质检证明、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3.3.4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3.3.5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单位电子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6 年02 月10 日至2026 年02 月25 日17 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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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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