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大唐中合(赤城)新能源有限公司张家口发电厂百万新能源基地
配套储能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唐中合(赤城)新能源有限公司张家口发电厂百万新能源基地配套储能项目勘察设计已由赤城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宣化区行政审批局以《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赤数政备〔2025〕128 号)、《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宣行审备更字〔2025〕24 号)、《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赤数政备2024〕20 号)、《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赤数政备〔2025〕137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唐中合(赤城)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30%:70%,招标人为大唐中合(赤城)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202603DTGJ-F3007
2.2 项目名称:大唐中合(赤城)新能源有限公司张家口发电厂百万新能源基地配套储能项目勘察设计
2.3 建设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赤城县、宣化区。
2.4 建设规模:1160MWh。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后评价及审计完成。
2.6 招标范围:负责张家口发电厂百万新能源基地290MW/1160MWh 配套储能工程从地质勘察、初步设计(含设计优化)、招标阶段招标技术要求及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施工图设计及竣工图编制和设计技术服务等的勘察设计任务,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内容和深度及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要求完成勘察设计工作。勘察设计人要参与并制定该项目设计创集团公司“四优”工程规划及实施方案。设计过程要执行国家强制性条文及行业制定的安全性评价要求。
2.6.1 本工程勘察工作范围根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作的需要进行工程现场详细勘察、试桩及试桩报告(如有)、工程测量及控制网布置,建构筑物沉降观测,岩土工程及水文试验、测试、分析研究,提供满足设计所需的相关勘察报告和资料。主要包括:
(1)厂区、水工系统的地形、平面高程控制、平断面测量及配合地质、水文专业的测量(包含地形图测绘),并提交工程测量报告;
(2)工程地质、地下管网的调查、勘探、试验,并提供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及土壤电阻率报告等;
(3)水文气象调查及现场和室内技术工作,并提交本工程水文气象报告(必要时);
(4)进行建构筑物沉降观测点位设计,按照观测规范要求定期进行基建期沉降观测并出具沉降观测报告。
(5)设置工程测量及控制网、设置(含施工)永久基准点,并对工程测量及控制网进行维护、校核保养等工作,并提交控制网资料。
(6)参加地基验收。
(7)外延配套勘察及相关设计工作。
2.6.2 本工程设计范围、设计阶段划分及各阶段服务内容:
本工程设计范围:张家口发电厂百万新能源基地290MW/1160MWh 配套储能工程两侧储能电站所涉及的土建、电气、保护(含安稳系统)、通信等专业全面设计工作。本工程设计阶段划分为: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设备清单)、竣工图编制。
2.6.2.1 初步设计阶段
(1)本项目两侧储能电站范围内的所有主、辅生产工程及与厂址有关的单项工程等初步设计工作。并负责与其他设计标段、设备制造厂的设计配合,同时负责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及评审等工作。
(2)内容深度按DL/T5861-2023《电化学储能电站初步设计内容深度规定》,并满足全部设计阶段内国家及电力行业最新公布的技术要求深度;
(3)编制初步设计报告及概算,并配合行业及集团公司审查工作;
(4)编制设备招标的技术文件,参加技术谈判工作,参加设计联络会;
(5)编制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分标段概算。
(6)在原有可研设计方案基础上进行设计优化,并出具设计优化报告。
2.6.2.2 施工图设计阶段
(1)本项目两侧储能电站范围内的所有主、辅生产工程及与厂址有关的单项工程等施工图设计工作。并负责与其他设计标段、设备制造厂的设计配合。
设计范围如下:
1)总体工程设计;
2)电气工程设计(含通讯,远动,继电保护,升压站工程设计、站内配电装置、站用电及备用电源、全站照明、全站防雷及接地等设计);
3)采暖通风、空调系统设计;
4)基础及地基处理设计;
5)主要建、构筑物设计;
6)附属工程设计(包括给排水系统、雨水系统、道路、围栏、消防、节水节能等设计);
7)结合防洪评价报告,充分考虑电站防洪要求,完成站内外防洪系统工程设计;
8)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编制;
(2)施工图设计内容深度按DL/T5862-2023《电化学储能电站施工图设计内容深度规定》,并满足全部设计阶段内国家及电力行业最新公布的技术要求深度。
(3)编制设备招标的技术文件,参加技术谈判工作,参加设计联络会、现场调度会、质监检查会。
(4)设计变更与变更设计。
(5)满足工程需要的现场设计代表及技术服务等。
(6)参加地基验收。
2.6.2.3 竣工图编制与施工图阶段的工作范围一致。竣工图编制深度应符合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竣工图内容应与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施工验收记录、调试记录等相符合并在竣工图中体现。
2.6.2.4 上述勘察设计范围包括规划场址以内所有的主辅生产工程、公用工程、生活及各项配套设施等,具体如下(不限于):
(1)发电工程包括:储能相关设备及逆变器设备、单元变压器、集电线路等以上均含建筑、设备及安装工程,地基勘察及处理,设备选型等;
(2)升压变电工程包括:主变压器、配电装置、无功补偿系统、站用电系统及电力电缆等,以上均含建筑、设备及安装工程;
(3)通信和控制设备及安装工程包括:监控系统、直流系统、通信系统、功率预测系统、远动和计费系统等设备及安装工程。预留远程控制接口及相关费用,接入集控中心;
(4)其他设备及安装工程包括:暖通、照明、消防、生产车辆、全场接地、其他等设备及安装工程;
(5)房屋建筑工程包括:辅助生产建筑、办公及生活文化建筑、室外工程、室内外装修工程等;
(6)交通工程包括:新建及改扩建的道路(含进场道路及场内道路)、挡土墙、弃土场及道路的勘测、设计以及使用后整改防护等;
(7)施工辅助工程包括:场地平整等;
(8)其他包括:防洪系统工程、环保与水保工程、消防、节能评估、安全设施、职业病危害控制、变电所场地平整及其他工程。
2.6.3 设计分界与其他标段设计分界:
2.6.3.1 张家口发电厂侧储能电站与500kV 升压站设计分界:
(1)电气接口:分界点为500kV 升压站220kVGIS 间隔预留的母线连接接口处,220kVGIS、220kV 电缆、接入500kV 升压站的设计由本标段负责,包括对现有的500kV 升压站220kVGIS 进行间隔扩建。备用电源暂按取自张家口沙岭子电厂机组6kV 段,备用变装置布置于35kV 配电装置室西侧,户外箱式布置。
(2)通信接口:光缆的敷设、接入500kV 升压站的设计由本标段负责,500kV升压站预留电缆沟接口。
(3)土建接口:分界点为500kV 升压站原有220kV 电缆沟所预留的接口,本标段负责设计220kV 电缆沟接入所预留的接口。储能站进站道路设计由本标段负责,从500kV 升压站进站道路修建分支道路接至储能站。
(4)消防水接口:储能站消防用水接口为500kV 升压站消防水泵房,由本标段负责接引设计、消防水出力参数提资配合。
(5)储能控制系统接口:储能站就地设有继电器室,不设储能就地控制室。储能控制拟设置在500kV 升压站网控楼内。由储能站区就地至500kV 网控楼的电缆、光缆、取电源等设计由本标段负责。
(6)二次接口:储能系统以220kV 电压等级接入张家口升压站的220kVGIS侧,有关的保护、远动、通信扩建和接口等工作由本标段负责。
(7)其余接口在设计联络会时确定。
2.6.3.2 龙关侧储能电站与龙关220kV 升压站设计分界:
(1)电气接口:分界点为220kVGIS 间隔预留的母线连接接口处,储能220kVGIS 间隔、储能220kV 升压变、储能35kV 开关柜的设计由本标段负责。储能站用电引接自龙关光伏升压站站用电段,接口点位于升压站配电柜端子处。
(2)储能回路220kVGIS 预制舱、35kV 配电间预制舱、储能继电器室由本标段负责设计。
(3)储能主变防火墙及储能主变架构由本标段负责设计。
(4)储能主变与变电站主变共用事故油池,由本标段提供变压器油量给升压站设计单位。本标段设计主变事故油管路,接至事故油池。
(5)储能电池预制舱场地区域、储能35kV、储能主变区域的消防、视频安防(满足大唐集团要求)、照明、防雷、接地(与龙关升压站接地网预留接地体连接)、电缆敷设及防火等由本标段负责。
(6)龙关储能区消防给水接自升压站消防给水系统,由本标段负责接引设计、消防水出力参数提资配合。
(7)储能控制系统接口:储能及储能升压变设有独立的继电器室,但不设储能就地控制室。储能控制拟设置在龙关220kV 升压站控制室内。由储能站区就地至龙关升压站控制室的电缆、光缆、取电源等设计由本标段负责。
(8)二次接口:储能系统以220kV 电压等级接入龙关升压站的220kVGIS 侧,有关的保护、远动、通信扩建和接口等工作由本标段负责。
2.6.4 技术服务提供项目依法合规手续办理过程中需要的一切设计资料等(如建筑物规划平面图,竖向定位规划图,消防系统分析图,绿地面积计算图,鸟瞰图,透视效果图,建筑密度计算图,单体建筑的平、立、剖面图等),同时还包含但不限于:参与评审、技术联络会、常驻现场工代、配合达标投产、工程创优、申报QC 科技成果、安全设计专篇、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项目后评价和专项验收等设计相关的技术服务工作。
2.6.5 本招标附件提供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仅供参考,龙关侧储能站规划用地范围较可研设计范围增加,范围增加情况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1.1.3”,以招标人最终征地情况为准,可能导致的勘察、设计工作量(指围墙、挡墙等,不包含新增范围内建、构筑物设计)增加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 企业业绩要求:提供近3 年至少1 个已完成的200MWh 及以上电化学储能工程勘察设计阶段业绩。
3.2.3 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设计总工程师须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勘察设计类注册工程师。
3.2.4 人员业绩要求:提供近3 年至少1 个已完成的电化学储能工程勘察设计阶段的项目负责人或设计总工程师业绩。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勘察设计阶段业绩:不包含预可研、可研业绩和分包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主要内容页、用户证明)。
(2)拟派项目负责人或设计总工程师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成果文件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质检证明或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
3.3.4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5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单位电子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6 年02 月13 日至2026 年03 月03 日17 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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