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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唐国际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发电机转子早期绝缘缺陷诊断技术研究】招标公告

天津大唐国际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发电机转子早期绝缘缺陷

诊断技术研究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天津大唐国际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发电机转子早期绝缘缺陷诊断技术研究已由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天津大唐国际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服务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202510DTJC-F8062

2.2 项目名称:天津大唐国际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发电机转子早期绝缘缺陷诊断技术研究

2.3 建设地点:天津市蓟州区别山镇西

2.4 建设规模:1200MW

2.5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止,计划开工日期2025 年10 月30日,具体时间以实际合同签订为准。

2.6 招标范围:1.技术体系相关成果采购,包含理论研究成果:包含发电机转子早期绝缘缺陷诊断相关的理论分析、方法创新等内容的完整资料;仿真模型1 套,适应不同短路类型(稳定、非稳定)及故障阶段(萌芽期、发展期、故障期)的发电机转子绕组匝间绝缘缺陷等效电路仿真模型及配套说明文档;学术论文1 篇,关于发电机转子早期绝缘缺陷诊断技术研究的已发表或录用学术论文;实用新型专利1 项,与发电机转子早期绝缘缺陷诊断技术研究相关的实用新型专利。2.软硬件集成系统采购,包含诊断装置1 台,可工程化应用的发电机转子早期绝缘缺陷诊断装置,需集成高精度相位测量模块与智能算法,具备自动识别故障类型、评估绝缘劣化趋势及为故障定位提供数据支持的功能,且对高阻值、非金属性短路的诊断灵敏度高;配套软件1 套:与诊断装置配套的用于数据采集、分析、处理及实时监测与预警的软件系统。3.应用及推广相关服务采购,包含系统应用服务:确保所采购的诊断系统能够正常应用,显著提高早期绝缘缺陷检出率,为系统内提供实时监测与预警服务,减少因转子故障导致的非计划停机次数;技术推广服务:提供项目成果推广相关的技术支持,包括为同类型旋转电机绝缘状态监测提供技术借鉴,协助推动电力行业智能化运维水平整体提升的相关技术培训、指导等服务;其他保障服务:确保项目成果实际推广后,延长设备使用寿命,减少非计划停运次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无。

3.2.2 企业业绩要求:自2020 年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2 个及以上电气设备技术研究服务项目业绩,并提供证明材料。

3.2.3 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正高级职称(职称须为电气专业类)。

3.2.4 人员业绩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0 年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担任过1 个及以上电气设备技术研究项目负责人,并提供证明材料。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2)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成果文件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3)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4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5 年09 月23 日至2025 年10 月09 日 17 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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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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